哥哥買彩票中500萬大獎,妹妹在得到哥哥贈與彩票款后,仍拿著哥哥的百萬彩票款不還。法院判決其歸還哥哥的彩票款,其拒不履行法院判決。8月15日,記者從鄭州市惠濟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這個妹妹因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被依法刑事拘留。
被執(zhí)行人張靜英與申請人張庭瑤系兄妹關系,2001年8月張庭瑤購買了2001062期中原福利彩票,并中該期特等獎,獎金為500萬元,中獎后扣除稅款,實得獎金4003433.00元。因身份證丟失,2001年8月20日,張庭瑤在兌獎時,用張靜英的身份證進行了登記并領取了獎金,并將兌獎后所得獎金4003433元以張靜英的名字存入銀行。
事后,張庭瑤分別贈與兄妹4人各50萬元。后張靜英又將存入其名下的100萬元支取走。其哥哥張庭瑤在索要未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妹妹能依法返還屬于自己的百萬彩票款。2004年4月13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張靜英返還張庭瑤100萬元彩票款及其利息。但判決生效后,張靜英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張庭瑤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17日,向被執(zhí)行人張靜英送達了傳票和執(zhí)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法定義務。后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規(guī)定,指定鄭州市惠濟區(qū)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執(zhí)行。
進入執(zhí)行期間,張靜英不僅不接受法院傳訊而且故意轉移財產(chǎn),轉移法院已查封保全的房產(chǎn),并長期挾款隱匿,造成生效判決無法履行的嚴重后果。今年7月31日,惠濟區(qū)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決定依法對張靜英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滿后,被執(zhí)行人張靜英仍不履行法院判決,8月13日,經(jīng)檢察部門批準,決定對被執(zhí)行人張靜英采取刑事拘留。昨天上午,張被公安部門依法刑拘。
記者韓景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