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超速駕車將執(zhí)勤交警撞傷,在獲悉交警搶救無效死亡后,該男子竟編造謊話讓朋友頂罪。昨天下午,記者從肥東縣檢察院獲悉,這起偽證案終于有了判決結果,肥東縣人民法院分別對頂替交通肇事駕駛員、故意隱瞞案件事實真相的丁某某和黃某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和六個月,真正的肇事者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8月的一個晚上,被告人陳某、丁某某和黃某在肥東縣城店埠鎮(zhèn)一家酒店喝完酒后,準備開車到合肥玩。當車行至S331線134K+930M處時,一直超速行駛的陳某因與逆向車交會時采取措施不當,撞到正在公路中心線上執(zhí)勤的肥東縣交警大隊民警,之后該民警搶救無效死亡。
陳某為逃避責任,迅速與坐在車后面的丁某某調(diào)換了位置,并叫丁某某頂替自己駕車,以掩蓋自己無證酒后駕車發(fā)生交通肇事的事實。哥們義氣十足的丁某某和黃某二人當即同意,并在案件偵查初期多次向偵查機關提供虛假證言幫助陳某掩蓋罪責。(關朝銀 姜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