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首鋼搬家,陸某看準(zhǔn)了其中的“商機(jī)”,打著首鋼搬遷的幌子,用一份虛假的首鋼廠房管道拆除工程合同,騙取他人合同保證金20萬元。記者昨天獲悉,陸某已被檢方公訴至石景山法院。據(jù)悉,這也是首例以首鋼搬家為由實施的詐騙案。
檢方指控稱,陸某是江蘇來京務(wù)工人員,他來京后,正好趕上首鋼搬家,他就花5萬元錢辦了一份假的首鋼拆遷工程合同,拆遷面積100萬平方米,工程總價值12億元。
今年春節(jié),陸某認(rèn)識了蘇州某公司負(fù)責(zé)人黃某!拔沂掷镉惺卒摰牟疬w工程,價值12億元,跟我合伙干吧。”陸某自稱自己是首鋼某爆破工程隊隊長,還向黃某展示了那份“首鋼廠房管道拆除工程合同”。信以為真的黃某遂和陸某簽訂了分包合同,支付了20萬元合同保證金。可此后,陸某一直拖著,黃某覺得不對勁兒就和首鋼聯(lián)系,終于證實了陸某的身份和合同都是假的。接報警后,石景山警方迅速展開偵查,于3月30日在石景山區(qū)古城賓館里將陸某抓獲。
法官提示,首鋼搬遷所涉及的任何合同都必須通過法律程序予以簽訂實施,不可能存在暗箱交易。若遇到相關(guān)以首鋼搬遷為名簽訂的各種合同,事主可以事先與首鋼相關(guān)部門溝通確定,了解合同的真實性,避免上當(dāng)。(記者高健通訊員牟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