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0日)上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的海淀城管大隊海淀分隊副分隊長李志強被殺案一審宣判,兇手崔英杰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兩年。
上午10時15分,崔英杰父母哭著走出法院大門。崔母面對記者號啕大哭,崔父說:“我今年56歲了,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孩子還能不能回來!睋(jù)崔父介紹,今天的法庭很小,旁聽的也只有幾人,崔英杰聽到宣判后,沒有什么表情,也沒有表示是否上訴,所以他還要再和兒子聯(lián)系,看上不上訴。城管隊進法庭旁聽的有4人,他們走出法院大門時表情嚴肅,擺擺手,沒有對記者發(fā)表意見,只是說:“今晚看中央電視臺吧。”記者一直守在法院門口,沒有看到李志強的家人出入。
崔父說,他一直想向李志強家人當面道歉,可惜未能如愿。
10時50分,崔英杰的律師走出法庭,他告訴記者,庭后他與崔英杰進行了交談,崔英杰表示自己很痛苦,不能接受這個事實,要求上訴。(萬景文)
案件回放
去年8月11日下午,李志強和同事在中關村科貿電子商城北側路邊執(zhí)法時,依法扣押了在那里違法賣烤腸的崔英杰的三輪車。當執(zhí)法人員將崔英杰的三輪車抬上執(zhí)法車,崔英杰手持小刀將刀刺入李志強的頸部,崔英杰隨后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