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一下崗工人不愧為有心人,他的一輛電動自行車被盜5年,他仍能憑自己在車上做出的印記找回被盜車。2月5日,電動車主人高興地從襄樊市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領回了被盜車。
潘先生從襄樊市某企業(yè)下崗后,自己開門面做生意,2001年他花2000多元買了一輛飛鴿牌電動自行車,為了防盜,潘先生在藍色的車身不顯眼處灑了幾點紅色油漆。按照潘先生的想法,電動車被盜后一般只能轉賣到市區(qū)內使用,萬一電動自行車被盜,他可以在同類電動自行車中憑印記來確認是不是他的車。2002年,潘先生的電動自行車果然被人盜走。此后,潘先生又買了一輛摩托車,但他不管走到哪里,都會留心看一看身邊的電動車。
今年2月5日上午11時30分許,潘先生騎摩托在襄樊市春園西路一公共汽車站前,猛然發(fā)現(xiàn)一輛舊電動自行車與他的被盜車十分相似,潘先生放慢騎摩托的速度,悄悄地一路跟在電動自行車后面,一直跟到七橋一編織廠,電動自行車主停車走進工廠后,潘先生才上前查看,果然從車上找到了他所做的印記——幾處點狀紅油漆。潘先生很快確認這就是他的那輛被盜車。襄樊市樊城公安分局民警接警后將潘先生和電動自行車現(xiàn)在的車主一起帶至派出所調查,據(jù)電動車現(xiàn)在車主常某介紹,電動自行車不是他偷的,2005年底,他在一舊貨交易市場花500多元買了這輛電動自行車。民警向常某指出,購買贓物是違法的,必須無條件返還給失主。2月5日,潘先生憑當年買車的發(fā)票領回了電動自行車。(記者漢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