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9日電 公安部官員今天表示,2003年5月公安部出臺的《110接處警工作規(guī)則》,明文規(guī)定110受理報警的范圍主要是三類,公民在撥打110的時候一定要正確撥打,自己碰到危、難、險,請盡快撥打110。
公安部指揮中心主任程人華介紹,110受理報警范圍第一大類包括:一是刑事案件;二是治安案件;三是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四是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五是需要其他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情況。
第二類,受理求助的范圍,發(fā)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老人、兒童及智障人員、精神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幫助查找的;公民處于危難或孤立無援狀態(tài)的,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xiàn)險情,威脅公共安全;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和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生命或者財產安全,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第三類,受理電話投訴的范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查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人民警察各項紀律規(guī)定,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zhí)法服務、組織管理制度和職業(yè)道德的各種行為。
程人華還要強調,因為110的資源是有限的,警力也是有限的,110的法律責任也是有限的。所以,人民群眾打110是對公安機關的支持。碰到危、急、險、難的事情要撥打110,對于一些自己能夠解決的事情,也要有所選擇地撥打。 (據(jù)中國網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