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淮陰公安分局在執(zhí)法中查獲一剛滿18歲的賣淫女小蘭(化名),被查后問其為何做這事,其竟一臉茫然:“我沒錢買房,和男友商量后,只好去賣淫。”更可氣的是小蘭被帶到公安機關(guān)后,其男友還理直氣壯來公安機關(guān)解釋:“我們是特殊情況,這是沒辦法的事。”在辦案民警對小蘭和其男友進(jìn)行了耐心教育后,兩人方覺后悔。
(來源:揚子晚報;作者:周信玉 賈云 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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