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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靖國神社者:外婆臨終前告知是慰安婦(圖)

2014年07月08日 15:12 來源:人民網(wǎng) 參與互動(0)

  日前,劉強來到日本駐廣州總領館后脫下外套,亮出自己花4小時文出的“精忠報國”四字。

  綜合北京青年報等媒體報道,每個星期三,劉強會定期出現(xiàn)在日本駐廣州總領館門前進行“文藝表演”,最近一次展示的新作是“日本謝罪”。他于2013年1月重獲自由——由于在2012年1月8日向日本駐韓大使館前投擲燃燒瓶,劉強被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放火未遂罪”被判刑10個月。

  據(jù)悉,劉強由外婆帶大,后者臨終前將自己的慰安婦身世透露。他也因此得知,自己的外曾祖父由于在日占領朝鮮半島期間堅持在首爾中學教授朝鮮語,被日軍監(jiān)禁并拷打致死。

  劉強于2011年赴日本參加震后志愿服務。在此期間,他去和歌山縣YMCA學校短訓日文。他在課堂上造句練習時提及“我們消滅了一小隊日本鬼子!,在學校聯(lián)歡會上講述南京大屠殺,最終被強行逐出學校。之后他開始“自由行”,自行到福島為災民進行心理疏導,并參加義務獻血。他說,“與土地接近的人民”有著不避諱歷史問題的樸實,“但那些在大城市的人們,他們與右翼勢力接觸的機會多,就不一樣了!

  當劉強看到時任韓國總統(tǒng)李明博向日本鄭重提出解決慰安婦問題的要求,遭到時任日本首相野田佳彥的強硬拒絕后,便于2011年12月25日凌晨,攜帶自制燃燒瓶,潛入靖國神社,焚燒其神門基座和國徽。

  之后,劉強逃到韓國,開啟了“追根尋源”之旅——去了外婆生活過的木浦、大邱,還探訪了外曾祖父犧牲的地方——首爾西大門監(jiān)獄博物館。2012年1月8日,他來到日本駐韓大使館前,再次投擲燃燒瓶,后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放火未遂罪”判刑10個月。

  日方通過首爾高等檢察廳向韓方提出引渡申請,就“火燒靖國神社”接受審判。在劉強服刑期滿后,是否引渡劉強一案曾三次在首爾開庭審理。韓方派出10人律師團隊為其辯護。庭審期間劉強母親當庭出示了劉強爺爺劉別生的歷史資料,并哭訴了劉強外婆的經(jīng)歷,令人動容。首爾高等法院最終作出了“不允許將罪犯引渡至日本”的裁定,認為動機是由日本政府就慰安婦等歷史事實的認識及相關政策的憤怒引起的,同時“犯罪行為”是為了政治大義而實施的,屬于政治犯罪,不具備引渡條件,不允許引渡至日本。

  2013年1月,劉強自由了。在東洋漂泊了15個月后重回祖國的懷抱。據(jù)媒體報道,日本政府對此大為光火,安倍晉三發(fā)表聲明稱“非常遺憾”。中國外交人員研判形勢,決定讓劉強在第二天一早就搭乘首爾飛往上海的航班。劉強剛剛登機,日本派出的行動小組就抵達機場,撲了個空。

  2014年新年剛過,劉強和他的朋友們決定放棄“暴力”的形式,改為“文藝演出”,“用側面的方法來表達情緒”。

【編輯: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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