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搶劫,遭到反抗,兇殘男子竟將女主人砍死。近日,(廈門)市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該男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而其女友因犯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2009年11月9日下午3點多,20歲的朱某攜帶菜刀、口罩等作案工具,預(yù)謀入室搶劫。他尾隨一名女子來到集美一小區(qū)內(nèi),見該女子進房間后沒有鎖房門,便趁機闖入室內(nèi),將該女子拖進臥室。朱某打算把女子捆綁起來,不料被她搶過菜刀,并劃傷其左手、左腿。朱某一怒之下,立即把她按在床上,手持菜刀猛砍對方,導(dǎo)致其當(dāng)場死亡。
經(jīng)鑒定,該女子全身創(chuàng)口多達138處。朱某砍人后,把身上的血沖洗干凈,并搶走600多元現(xiàn)金、一部手機和一枚金戒指,隨后逃離現(xiàn)場,藏匿在集美自己與女友劉某同居的出租房里。
5天后,民警排查時,朱某躲到房間的床底下,警方向劉某提供命案視頻,劉某認出兇手是自己男友,但還是對民警謊稱不認識。隨后,朱某和劉某逃亡湖南。同年11月28日,兩人被抓獲。(記者 沈華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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