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 片|圖 片 庫|圖 片 網|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結婚60年最終露宿街頭 老太狀告丈夫索要扶養(yǎng)費

2006年07月18日 09:31

  中新網7月18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年近80歲的王老太一輩子侍奉公婆、撫養(yǎng)孩子,卻沒想到到老了連個棲身之地都沒有,為此,她將從銀行退休的老伴賈老漢告上了法庭,要求賈老漢履行扶養(yǎng)義務,給付扶養(yǎng)費。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橋東區(qū)人民法院審結此案,判決賈老漢每月給付王老太500元。

  原告王老太訴稱,原告和賈老漢于1946年經父母包辦結婚,婚后夫妻二人感情一直不和睦。由于賈老漢在外工作,她一直一個人在老家侍奉公婆、撫養(yǎng)孩子,沒有參加任何社會工作,因此沒有任何生活來源。1998后王老太來省會與老伴共同生活,但二人經常為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王老太有時回老家生活。

  2006年5月,王老太從老家來到石家莊后發(fā)現家中房屋已經被老伴出租給他人,王老太只好流落街頭四處乞討,晚上連個棲身之所也沒有。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賈老漢履行扶養(yǎng)義務,每月給付扶養(yǎng)費600元。

  受理案件后,主辦法官經了解得知,被告賈老漢系石家莊市某銀行退休職工,有固定的退休金收入。了解這些情況后,主辦人立即與被告賈老漢原工作單位取得聯系,依法、及時作出先予執(zhí)行的決定,從賈老漢的退休金中每月劃撥400元給付王老太,以保障王老太能夠正常生活。

  后經開庭審理,根據王老太的實際需要、賈老漢的負擔能力和本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法院依法判決賈老漢每月給付王老太500元。(徐震)

 
編輯:李淑國】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