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農九師檢察分院提起公訴,近日,農九師中級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張書恩(正廳級)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8月,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撥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解決上海返滬知青遺留問題。時任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的張書恩,私自安排妻子謝某以兵團勞動保障學會的名義,在烏魯木齊市商業(yè)銀行開設了賬戶,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把款打到該賬戶上。張書恩分三次挪用了上述100萬元。
據悉,張書恩對一審判決不服,已提起了上訴。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 李海洲 劉曉江 商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