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仲裁法庭或將裁決放行球員參加北京奧運一事
2008年07月31日 11: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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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31日電 關于俱樂部是否必須放行球員參加奧運會比賽的問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可能將進行最終的裁決。
作為體育領域的最高司法機構,仲裁法庭已經表示收到德甲俱樂部不萊梅等申請,要求拒絕執(zhí)行國際足聯(FIFA)當天稍早對俱樂部必須放球員參加奧運會的規(guī)定。不萊梅俱樂部對國際足聯的裁決表示抗議,認為奧運會的比賽不屬于FIFA的比賽日程,所以他們沒有義務放球員參賽。
目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尚未對有關案件表態(tài)。國際足聯已經發(fā)表聲明確保梅西有權參加奧運:“對所有運動員來說,參加奧運是難得的機會,阻止任何23歲以下球員出戰(zhàn)奧運足球比賽,是不公平的行為!
由于奧運會足球比賽的時間與歐洲聯賽的比賽日程相沖突,巴塞羅那俱樂部也揚言會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使梅西不能參加北京奧運,但梅西直言:“我現在就要跟奧運隊會合。”
【編輯: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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