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fā)通知,要求內蒙古、陜西、寧夏、甘肅、青海、云南、西藏、新疆等8省份上報光伏電站項目,這標志著,我國新一輪光伏電站招標工作正式啟動。
通知要求,單個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應在1萬~5萬千瓦之間,各省總規(guī)模控制在10萬千瓦以內,并且具備就近接入電網條件,所發(fā)電量在當?shù)叵{。項目選址要充分利用沙漠、荒地等空閑土地資源,項目所在地年平均輻射量應大于5000兆焦/平方米。
去年6月,被業(yè)內認為具有標桿意義的敦煌光伏電站項目,最終招標價為1.09元/度。此后部分專家建議,應以此價格作為參照,制定光伏發(fā)電上網的固定電價。但也有不少人持反對意見,認為單個項目不具備代表性,而且1.09元價格過低,以此為基準出臺固定電價,不利于行業(yè)長遠發(fā)展。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認為,此次新一輪光伏電站招標工作啟動,說明國家光伏上網電價政策已經明晰,繼續(xù)實行招標電價,直至固定電價政策出臺時機成熟為止。
記者了解到,在制定光伏上網電價政策上,國家能源局有關部門做過大量調研,但僅僅通過對有限項目的調研,很難確定光伏發(fā)電上網固定電價。
目前,獲得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批準的光伏電站僅有3個,分別位于上海市崇明島、內蒙古鄂爾多斯和甘肅敦煌,裝機容量分別是1兆瓦、225千瓦和10兆瓦。崇明和鄂爾多斯項目電價在4元以上,敦煌項目則降到了1.09元,3個光伏發(fā)電上網電價相差3元。因此,繼續(xù)采用招標的方式,擴大招標范圍,利用市場手段逐步摸清光伏發(fā)電成本,即成為國家制定光伏電價政策的基本思路,這與我國風力發(fā)電上網政策演變路徑相似。
2003年,我國開始第一期風電特許權招標,一直到2008年,國家總共進行了5期特許權招標。正是通過幾年的招標,才逐步摸清了風電上網的合理成本。最終,2008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布《關于完善風力發(fā)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正式將招標電價改為固定電價。
“經過幾年招標,風電合理電價究竟是多少,大家基本形成了共識,但光伏實行固定電價現(xiàn)在并不具備這樣的基礎,招標電價是為未來固定電價做準備。至于何時實行固定電價,則要看今后各個項目的運行情況。”孟憲淦說。
眾所周知,可再生能源發(fā)電成本較高,需要國家額外補助。與風力發(fā)電一樣,光伏上網電價主要由兩部分組成:超出當?shù)鼗痣姌藯U電價的部分,由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
目前國家從每度電中抽取4厘錢作為全國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但近些年由于風電的快速發(fā)展,該附加基金大部分用于補貼風電上網。
孟憲淦舉例說,如果以0.35元作為火電標桿電價,風電上網每度電需要補貼兩毛錢,光伏發(fā)電則需要補貼1元錢,補貼金額遠遠大于風電。如果光伏電價定的太高,將加重消費者負擔,但如果定價過低,則無法保證開發(fā)商利潤,最終也不利于可再生能源發(fā)展。
因此,作為過渡,擴大光伏上網電價招標范圍,摸清發(fā)電成本,待條件成熟后,再依據(jù)光不同光照條件,劃分出不同資源區(qū),最終確定光伏上網發(fā)電的固定電價,無疑成為最為合理的政策選擇。(記者 王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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