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期定在本月21日,“底線”定在上調0.6元。備受關注的深圳水價調整聽證在昨天的預備會召開后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細細一算,按照去年11月底發(fā)布的政府公告,原定于12月30日舉行的水價聽證會已經延期了20多天,如此謹慎的安排或許正印證了水價調整的敏感。不妨回顧過去一年的“水價調整”,諸多城市的價格聽證會飽受爭議,有參會人員的代表資格問題,有企業(yè)成本的真實性問題,真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能夠一一展示漲價的原因、漲價的幅度、漲價的影響,價格聽證已經在制度上避免了“暗箱操作”。關注水價調整,“漲”與“不漲”是應有之義,但更為重要的是要形成更為公開公平的博弈規(guī)則,讓“逢聽必漲”變成“漲個清楚、漲個明白”。
就深圳的水價聽證而言,企業(yè)的公告已經清楚回答了最為關鍵的幾個問題:首先是成本,我們看到了原水價格的政策性上調;其次是幅度,超過三成的漲幅看似不少,但普通家庭每月支出增長并不是個大數目;再者是利益流向,優(yōu)質飲用水工程計劃的受益范圍和每一個普通市民息息相關。從企業(yè)的角度,我們可以說“漲得有理”;但從制度的角度,我們還需要“漲得明白”。
“漲得明白”,首先在于程序的透明。就本次水價聽證來說,我們可以說并不存在“被代表”現象。13位消費者代表中,除了低保戶代表由民政部門推薦產生,其他的居民用戶、工業(yè)用戶和商業(yè)用戶都是公開報名抽簽產生,唯一令人遺憾的是被動等額當選的工業(yè)用戶代表只有三人報名。公開報名,抽簽產生,或許這樣的設計并不能夠完全反映消費者的真實呼聲,但至少在程序設計上找到了公平的起點。
防范“被代表”,僅僅在代表產生還不足夠。不妨看看已知的聽證風波,問題有的出在異議者得不到現場發(fā)言的機會,還有的出在不同意見得不到公告社會的機會。其實,博弈越激烈,正好體現了聽證的真正意義,沒有觀點交鋒才是最失敗的聽證。就深圳的聽證而言,已經考慮到了代表身份的多樣性,接下來要考慮的是如何保證意見的多樣性、利益的多樣性。只有這樣,我們的水價聽證才能經得起民意的檢驗。
“漲得明白”,核心在于成本的公開。翻看相關資料,企業(yè)成本核算做得不可謂不細。但是,信息不對稱天然存在,必然會讓民眾對所謂的成本產生不信任感。尤其是去年以來各地的水價調整中,號稱虧損的供水企業(yè),在相關上市公司股東的報表中卻有著高達四成的利潤。對于企業(yè)成本的不信任,已經動搖了聽證的基礎。就深圳的水價成本而言,并不需要懷疑數據的真實性。但是,提升民眾的信任感,還有著許多可行之道。比如,能否增加更多的比較參數,諸如人均產值、人均收入水平、與其他地區(qū)同行業(yè)的比較等等,都能讓民眾做出直觀的判斷;還比如,能否將專業(yè)的財務報表變成普通人都能看明白的數據,過于復雜的折舊費用以及行政開支需要一個清楚的交待。
去年,國家發(fā)改委以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聯合下發(fā)《關于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水價改革同樣包括以下內容:嚴格履行成本監(jiān)審和聽證程序,切實加強對供水定價成本的審核,促使供水企業(yè)加強內部管理和強化自我約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提高水價決策的透明度。市場化必然會有漲價,民眾并不對此擔心;高于社會平均水平的工資福利以及低于社會平均水平的管理效率,這些弊病借助聽證披上了合法性“外衣”,民眾憂慮的正是這種變相的要挾。
提升決策透明度,這是聽證制度的出發(fā)點。從這個角度出發(fā),公平選擇代表,公開成本核算,深圳的水價聽證有著一個不錯的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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