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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和案的啟示:華人應拿起法律武器捍衛(wèi)權利

2006年06月14日 12:48

  李文和獲得美國政府和媒體賠償的消息一經傳開,海外華人無不奔走相告,因為李文和用他的經歷和勇氣表明,海外華人可以而且應該拿起法律武器,捍衛(wèi)應有的權利。

  對華人來說,類似李文和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已不是第一次;而類似他這種勇敢果斷的行為,也不應是最后一次。每一個海外華人都應該有這種準備。

  李文和出生在臺灣,1964年赴美,1978年進入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工作,在研究核武器研究方面擔任流體動力學課題專家。1986年及1988年,他與妻子文飛洋曾應邀兩次去大陸訪問,在北京出席會議,與同行交流,也曾去臺灣演講。

  1999年3月6日的《紐約時報》突然大幅報道說“李文和是為中國工作的間諜,涉嫌將美國的核武器機密資料泄漏”。第二天,聯(lián)邦調查局即找上門,要求他承認“竊取了美國的敏感核武器機密資料”。雖然頂著巨大的壓力,但他始終不承認該指控。當年12月,李文和正式被聯(lián)邦檢察官以59項罪名起訴,并被逮捕,監(jiān)禁在聯(lián)邦監(jiān)獄中達9個月。

  經過李文和長期的抗爭,2000年9月13日,當局放棄了絕大部分指控,僅冠之以“處理機密不當”的輕罪,聯(lián)邦法官派克宣布釋放他,當場向他道歉,并抨擊聯(lián)邦政府對李文和的做法“使整個國家蒙羞”。出獄后不久,李文和即完成了一部自傳——《我的國家控告了我》。

  在美國歷史上,一個被控為間諜的人最后幾乎以無罪釋放,確實是很少有的。法官帕克在當庭宣布釋放李文和時,足足用了30分鐘時間向他表示歉意,并講述了案子受到執(zhí)法當局誤導的情況。他表示感到困惑的是為什么李文和會受到如此不平的待遇?也許法官在法庭上不便說出答案。但李文和以自己的思考告訴讀者,因為他是中國人,并受到了歧視。

  美國是一個多族裔的國家,在處理族裔關系的問題上,有著起伏跌宕的經歷,只要國與國之間的關系發(fā)生變化、產生對抗,首當其沖受到刁難的是該國在美國的僑民。

  二戰(zhàn)時,日本偷襲珍珠港后,日本僑民一下子成為攻擊的目標,幾乎每個日裔美國人都被當成間諜,當局竟在偏遠的沙漠中建立類似集中營的營區(qū),將在美的所有日裔連老帶少全部轉移到那里,由軍隊看管。

  另一個例子就是1886年的排華法案通過后,當局在舊金山附近的天使島上設了一個與外界隔離的移民拘押中心,對剛入境的所有華人進行背景調查和嚴格的身體檢查,相當一部分華人被押回中國。這個拘押中心直到1940年才正式取消,那是因為二戰(zhàn)中,中國成為美國的同盟國。

  到上世紀50年代,麥肯錫主義盛行,所謂“來自共產主義國家”的人士遭嚴密監(jiān)視,連工作都無法找,美國再一次彌漫種族歧視的思潮。

  就是今天,盡管種族歧視已成為違反法律的做法,在一些人骨子中還根深蒂固地有這種思維。多年以來,亞裔社團一直努力爭取打入美國主流,號召亞裔人士掛美國國旗、說美國話、讀美國書、參與美國的政治活動、競選美國的各級政府機構公職人員等,但美國的族裔歧視仍不容樂觀。

  2001年5月,當時的華裔國會眾議員吳振偉在進入美國能源部大門時,居然被警衛(wèi)攔下,要他出示自己是美國公民的證明。吳振偉反復強調自己的身份,前往能源部是應邀在亞太裔和諧月的慶祝儀式中發(fā)表講話,并出示了自己的議員證;同行的亞裔助理劉仲哲也反復解釋,并出示本人證件。最后他們還是不能得其門而入,潸潸而回。吳振偉向同僚卡普安諾講述此事,身為意大利裔的卡普安諾不信,親率兩名白人助理前往能源部一試。結果,卡普安諾與兩位白人助理并不需要出示任何證件即順利地進入能源部大門。

  事后,吳振偉在眾議院發(fā)言說,能源部沒有抓到“間諜”,倒是抓到了國會議員。美國潛在的種族歧視由此可見一斑。

  但李文和獲得賠償又說明美國是一個法律健全的國家,即便是政府或媒體犯了錯誤,受害人照樣可通過法律尋求公正的解決。法官可以在舉證充分的情況下,不受任何壓力和阻撓,判決政府和媒體敗訴,這又不得不讓人敬服。

  來源:美國《僑報》 文:吳琦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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