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4日電 一個是廣州商界精英,擁有千萬身家,一個是著名美女主播,才氣和美貌兼?zhèn)。他們是一對曾經人人羨慕的愛侶,卻為離婚分家產打了4年的官司,男方不愿離婚聲稱感情未破裂,女方則去意堅定要求分家產。信息時報報道,在法院終審判決兩人離婚并分割財產后,這起官司又因廣東省檢察院提出抗訴,于6月9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再次公開開庭審理。
一次偶遇 造就精英與美女佳話
家住廣州市越秀區(qū)的余澤生,在廣州商界摸爬滾打多年,在幾家大型公司占有股份,于業(yè)界聲望頗隆。1997年前,他在自己屬下一個公司的活動中,結識了著名電視節(jié)目主持人張小莉,立即被這位女主播美貌和氣質所打動。雖然余澤生剛從一段失敗的婚姻中解脫出來,并有一個與前妻所生的兒子,但經歷一段苦悶的單身生活后,見到張小莉后,余澤生重新產生了找個女人過日子的念頭,隨即對張小莉展開“感情攻勢”。
經過余澤生鍥而不舍的努力,終于俘獲了這位美女主播的芳心。1997年2月,兩人結為夫妻,一時之間,商界精英與美女主播的故事傳遍了圈內圈外。
舊情不再 女方起訴離婚分家產
但這段美好的姻緣只維系了4年,兩人隨后為了離婚析產官司又打了4年多。2001年11月,張小莉先是離家分居,接著在第二年一紙訴狀送到原東山區(qū)法院,以雙方性格不和,缺乏了解,感情破裂為由,提出要與余澤生離婚,并要求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
余澤生卻不愿意兩人就這樣結束,還試圖挽救這段婚姻。庭上,余澤生聲稱兩人感情一直很好,他曾帶著張小莉到日本旅游,并將公司的寶馬車給她使用,并辦了信用卡給她隨意使用等等,可見他對張小莉的感情和信任。余澤生認為妻子提出離婚是受人指使,一旦醒悟過來是不會離婚的。
但張小莉的去意已決,堅持要求離婚,并要求法院對她和余澤生在婚后買的房子、車子、以及余澤生所有的公司的股份收益,共價值1600多萬的財產進行分割。
訴訟之路 3年官司美女分得600萬
因案件涉及到對財產的查封和審計的復雜過程,原東山區(qū)法院在2002年受理此案后,2004年5月才有一審結果。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并對財產進行了分割,在扣除了雙方應該承擔的共同債務,以及股份轉讓中的一些其他費用后,張小莉從中分得了360多萬的財產和房屋。
但對這個一審判決,兩人均表示不服,分別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余澤生認為,兩人感情并未破裂,仍有挽回余地,法院不應該判決離婚,在分割財產方面的處理也有所不妥;而美女主播則認為她應該分得更多的財產。
2005年8月份,廣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審理此案后,作出了終審判決,張小莉的上訴意見獲得支持,總共分得近600萬的夫妻共同財產,比一審的判決多分了近200萬元,而余澤生的意見卻不被采納。此時,距離張小莉最初的起訴已經過了3年。
波瀾再起 檢院為男方喊冤要重審
眼見這場婚姻怎么也無法挽回了,余澤生死了心,開始把注意力重點轉向了財產分割。他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遂向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經過仔細審查后,于2005年11月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抗訴。
抗訴書認為,在此前的判決中,兩人共同生活期間大量的生活支出并沒有由雙方分擔,而是判定由余澤生獨自承擔,對他明顯不公;此外,把沒有經過清算的公司獲益直接分了一半給妻子一方,亦屬不妥,因為其中還有其它公司應占的部分沒有剔除,而且公司還有一些債務沒有償還;谝陨显,抗訴書請求改判,要求妻子張小莉也承擔相應生活支出,并退回多分的公司收益。
因為檢察院的抗訴,今年6月9日,廣州市中級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涉及的財產部分進行再審,這對“冤家”第三次在法庭內碰面。
這起包含了金錢美貌、愛恨情仇和權利義務等多種復雜因素的官司,最終將以什么樣的結局收場?本報將繼續(xù)關注。
話你知 檢察院抗訴 分刑事民事兩大類
據了解,“抗訴”是作為法律監(jiān)督機關的檢察院的一項基本職能,專門針對法院的判決而言,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檢察院抗訴的案件不管最終是否合理合法,法院都必須要開庭審理。
抗訴分為兩種,一種是刑事抗訴,分為兩種情況,分別為在法院對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還沒生效時;或者在刑事判決生效后依審判監(jiān)督程序提起。比如,眾所周知的廣州兩大涉黑案——周廣龍案和簡竹醒案,都是在廣州中級法院的一審判決還沒生效時,由廣州市檢察院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起抗訴。
一種是民事抗訴,是由檢察院內部的控告申述部門受理當事人的反映后,認為法院的民事判決確有不公之處的,向法院提出抗訴,此種抗訴的一個特點是判決必須是已經生效,上述的案件就是一個典型。據悉,此種情形并不常見,原因在于民事案件不像刑事案件那樣直接由檢察機關經辦,大多數情況要根據當事人的投訴來決定。
張小莉小資料
姓名:張小莉
年齡:37歲
星座:射手座
血型:O型
職業(yè):電視節(jié)目主持人
簡歷:外語學院大專畢業(yè),參加第二屆“美在花城”比賽后,走上電視臺新聞主播臺。 (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