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經濟適用房政策出臺伊始,就爭議頗多。原因不在這項惠民政策的初衷,而在于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問題。發(fā)生在鄭州市鄭東新區(qū)龍鑫苑的事件,就是典型之一。6月12日《大河報》報道,該經濟適用房小區(qū)388套住房中的126套被鄭州市直某機關“團購”,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業(yè)異地認購。
今日出版的《新京報》載文指出,這不但印證了房地產灰市場的存在,也暴露了權力介入市場所必然滋生的腐敗。
什么是經濟適用房,什么樣的人才可以買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低于普通商品房;其價格相對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其設計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標準,目的是解決中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問題。
明確了這一點,人們不禁要問:購房的市直機關工作人員是否屬于中低收入階層?外地企業(yè)是否有資格購買異地的經濟適用房?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接下來要問:誰可以購買,誰能購買如此豪華的經濟適用房?龍鑫苑占地6萬平方米左右,8幢樓都是6層,樓高大約18米左右;最大樓間距約27米,樓間距內有2/3以上被綠化帶覆蓋,小區(qū)正中央有占地數百平方米的中心花園;在小區(qū)東側4幢住宅樓中間,分別修建有兩個巨大的地下車庫,每個車庫各有56個停車位;最大戶型150平方米以上,最小為93平方米。從規(guī)模和構造上看,這更像是豪華小區(qū)。
《大河報》報道說,此類現象不只經濟適用房小區(qū)龍鑫苑獨有,其周邊還有樓盤亦是如此。事實上,此類現象也不是鄭州獨有,而是全國很多地方的一種常見問題。
既然是常見問題,就必然有其普遍的根源。造成經濟適用房尷尬所在的根源,在于房地產業(yè)之“灰市場”的存在。何謂灰市場?即現實中存在的既不是按照國營商業(yè)流通的原則和方式進行的(比如,就短缺消費品而言,不是以排隊方式或按定量購買),也不是按照競爭市場的原則和方式進行的物品交易關系。通俗來說,就是存在價格雙軌制的市場。
剖析其機理,大致是如下過程:由于經濟適用房是短缺商品,有的人按照政府指導價購買經濟適用房,比如龍鑫苑的政府指導價為1580元/平方米;有的人按照市場價格購買商品房,比如龍鑫苑周圍的商品房每平方米售價3700元~4000元。在逐利行為的驅使下,灰市加價就出現了。在龍鑫苑,許多兩年前已經交過預付款的準業(yè)主們,后來又加價8萬元~13萬元,把購房資格賣給了別人。
灰市場也必然存在灰市中間商,這樣的中間商也許另有其人,也許就是能按照政府指導價拿到房子的人。
其實,問題的要害還不在此,而在有人能按政府指導價先于別人獲得購房權。這其中的原因大致有兩點:首先,經濟適用房是稀缺的,買房必然要排隊,先于別人拿到購房權的人,就可能會為謀利轉而出售購房權。所謂灰市加價,就是后來者對先得者購房權的購買支出,而只有有權力的人,才能出售自己的“權利”。
其次,既然在信息公開、透明的情況下,仍然出現普通居民不知道龍鑫苑是經濟適用房小區(qū)的事情,那么,問題就不僅僅出在信息是否公開上了。
對于一些人來說,信息公開、透明也是可以制造的,有些信息也是可以屏蔽的,那么對制造信息屏蔽的這些人的信息,又該怎樣公開呢?
透過龍鑫苑事件,有必要認識到:在經濟適用房的審批建設、房屋買賣、信息公示、責任追究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上,還存在著需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的問題。而龍鑫苑事件,也許只不過是冰山之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