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曾嘉)“二·二八”事件將屆滿五十九周年,部分事件的親歷者二十七日表示,“二·二八”是臺灣民眾反抗貪污腐敗政府所做出的重要努力,不應被“臺獨”勢力所利用,成為分裂國家的工具。
臺盟、臺聯(lián)今天舉行“紀念臺灣省人民‘二·二八’起義五十九周年招待會”,部分“二·二八”的親歷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達上述看法。
曾參加“二·二八”起義、現(xiàn)為中日友好協(xié)會理事的紀朝欽說,“二·二八”事件的核心是“三反”和“三要”,“三反”即反對貪官污吏、反對政府腐敗無能、反對中國打內(nèi)戰(zhàn),“三要”為要民主改革、要進步發(fā)展、要安幫興國。從這點看,“二·二八”實際上是官逼民反的起義事件。
他說,當時來到臺灣的既有孫運璇、嚴家淦等優(yōu)秀的政府官員,也有相當數(shù)量的貪官污吏,這些人對臺灣生產(chǎn)建設無心理會,反而欺壓貧苦百姓;加上當時為進行內(nèi)戰(zhàn),政府從臺灣運走大批糧食、糖等物資,加劇臺灣百姓與政府的矛盾。臺灣百姓剛剛擺脫日本殖民統(tǒng)治,最擔心國家和民族的前途,“二·二八”的抗爭表達他們對國家、民族振興發(fā)展的強烈愿望。
紀朝欽認為“臺獨”分裂勢力利用“二·二八”進行“臺獨”活動、扭曲歷史的行徑是不道德的,“二·二八”精神與“臺獨”意識形態(tài)不僅不能相提并論,更是相互矛盾的。
“二·二八”事件親歷者、社科院臺研所研究院周青說,“二·二八”是官逼民反的歷史事件,它既不是中國共產(chǎn)黨發(fā)動的,也不是“臺獨”的起源。
他表示,“二·二八”最根本的訴求是要求民主自治,這與“臺獨”是截然不同的。“臺獨”勢力利用“二·二八”的影響,把其當作臺灣追求獨立的起源事件,根本沒有歷史依據(jù),是站不住腳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