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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地"制度現(xiàn)身 國土資源部試出土地交易新招(2)

2006年02月13日 11:38

    中小房企命運

  在“勾地”制度的發(fā)源地香港,只有地產商報出的價格達到或超過政府的心理價位,才能“勾地”成功,而政府并不公布其心理價位!霸诂F(xiàn)行勾地政策下,中小型發(fā)展商其實很委屈,因為他們財力小,實在不足以與大型發(fā)展商爭地。”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張達棠說。

  在香港,房企為了能夠一次“勾地”成功,往往會抬高其“勾地”報價,以達到或者超過政府認可的價位。另外,抬高“勾地”價位無形中還抬高了土地交易的門檻,將一些資金實力不濟的潛在競爭對手排除在外,降低土地在拍賣中被“截殺”的可能性。

  “現(xiàn)在(香港)勾地政策已變成大型發(fā)展商作主導! 張達棠認為。2005年香港“勾地”成功的7塊土地,均落入長實、新世界等大型地產商之手。

  內地欲行的“勾地”或許將面對同樣的問題,因為“勾地”的游戲規(guī)則和“招拍掛”一樣,是“價高者得”。相關人士透露,“勾地就是一次技術層面的完善,不會改變現(xiàn)行土地交易制度的基本原則!本褪钦f雖然增加了“勾地”這一程序,但土地的最終獲取還是要通過“招、拍、掛”來實現(xiàn)。只不過在無人應價的情況下,“勾地”成功者以“勾地價”將土地買入。言外之意,“價高者得”的原則不會因為“勾地”被突破。

  目前,國內多數(shù)地產商對于“勾地”尚知之甚少,甚至有地產商對記者表示并不知情,這種情況以可能受到影響最大的中小型房企居多。為了平衡中小型房企的利益訴求,香港地政署已出臺“八折勾地”政策,而國土資源部提出的“勾地”政策并未涉及相關內容。

  “勾地”或許將進一步擠壓中小型房企的生存空間。 
 
    “勾地”不是市場經濟 

  雖然至今并沒看到“勾地”具體的實施細則,但作為一項“舶來”于香港的土地交易制度,“勾地”在香港遭遇的一些問題還是值得擔心:從香港執(zhí)行的“勾地”制度來看,它至少不是完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土地交易制度。

  香港的“勾地”制度始自亞洲金融危機之后。彼時,受到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香港高漲的樓市泡沫破滅,樓市進入低迷時期。這一市場情況直接威脅到了港府執(zhí)行多年的土地拍賣方式,房企開始停止購入土地,地價一瀉千里,港府隨即擔心土地被“賤賣”。

  在這樣的情況下,香港地政署暫停了已經執(zhí)行了多年的土地拍賣政策,轉而執(zhí)行“勾地”。每年由地政署公布若干地塊,由有興趣的發(fā)展商進行“勾地報價”。當報價滿足政府的心理價位,政府再行掛牌拍賣土地,而后“價高者得”。一旦發(fā)展商的報價低于政府心理價位,政府就把土地“收起來不賣”。

  在這樣的游戲規(guī)則下,政府的賣地行為實質上演化成了“只許地價漲,不許地價跌”的土地交易制度,這樣一來,決定土地交易價格的因素不再是供求關系,而是政府的意愿。果然,在執(zhí)行“勾地”制度的幾年中,香港樓市雖然低迷,但由政府出讓的土地價格并未下跌。至今,雖然香港樓市已漸回暖,但地政署仍堅持執(zhí)行“勾地”政策。

  在成熟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市場規(guī)律應該是資源性產品的定價主要因素,根據(jù)供求關系的變化,地價可以漲,也可以跌,只要符合市場規(guī)律即可。但在“勾地”制度下,政府有權選擇在地價下跌的時候“不賣”,無形中扭曲了市場規(guī)律。

  另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雙方必須擁有對稱的資訊,才能站在公平的位置上議價。而香港“勾地”制度恰恰是人為地制造信息不對稱:港府關起門來制訂“勾地表”上每幅土地的底價,并因應市場變化不時作出調整,但整個過程是不透明的,也不公布。發(fā)展商只能不斷猜度和測試政府的底線,令“勾地”的成功率注定偏低,土地拍賣因而變得稀疏,形成供應收緊價格擠高的惡性循環(huán)。

  總體而言,中國內地的土地批租制度基本舶來于香港,本次國土資源部提出的“勾地”就更是如此。因此,作為推進并完善土地交易市場化改革的一項措施,如何避免其“非完全市場經濟屬性”帶來的諸多弊端,應該考慮在先。(李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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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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