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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臺辦:做好防臺風工作 保護臺胞生命財產安全

2005年07月19日 13:47

  中新網福州七月十九日電(記者陳國明)福建省臺灣事務辦公室十八日下午根據(jù)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防臺風預案發(fā)布公告,要求全省各級臺辦認真做好各項防抗臺風工作,以保護臺胞生命和財產安全。

  福建省臺灣事務辦公室要求,對來靠各停泊點的臺灣漁船要采取措施,及時轉移到安全避風點,并做好船上人員的登岸安置工作。

  對在直接往來航線上航行的客、貨輪,在臺風逼近前視情況安排停航。對要求到我方港口避風的金門、馬祖的船舶,應協(xié)調口岸等相關部門提供方便。對因停航而滯留口岸的臺胞要妥善安置,確保安全。

  協(xié)助做好臺資企業(yè)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尤其要扎實做好防御強風、強降雨和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工作,對位于低洼地帶和易受臺風威脅的臺資企業(yè)要及時轉移人員。

  福建省臺辦要求地方各級臺辦做到領導帶頭,靠前指揮,真正把防御第5號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來靠福建省臺灣漁船停泊點、直接往來口岸的客貨輪和臺胞以及臺資企業(yè)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完)

 
編輯: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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