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日電 據(jù)廣州日報消息,在近日召開的珠海市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通過了《珠海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條例明確規(guī)定,7月1日以后,電動自行車不予注冊登記,禁止在道路上行駛,外地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進入珠海,違反者罰款500元!據(jù)了解,立法“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全國尚屬首次。
報道說,珠海人大制訂該項條例是經(jīng)過深思熟慮的,珠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邊玉峰介紹,珠海早就取消了非機動車道,而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在珠海的道路上行駛,不可避免地會與機動車或行人搶道!盀樘岣叩缆返耐ㄐ行,提高機動車通行速度。珠海市人大決定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王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