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時分,泉州晉江籍一丁姓女子懷疑丈夫外遇而產生家庭糾紛,和3個同伴駕一輛敞篷奔馳車來廈門環(huán)島路海邊散心。丁姓女子趁同伴不注意的時候,跳海自殺,幸好被同伴及時發(fā)現,花了1400元叫人幫忙被救了上來。
p> 記者趕往現場,獲悉跳海女子已經被廈門何厝邊防派出所官兵帶到派出所開導。記者在派出所見到了跳海女子和她的3個同伴。該女子坐在派出所院子里的草坪上一直哭泣,其他人則在旁邊開導。
——人救一半上岸討價還價
據女子的一同伴介紹,跳海女子姓丁,泉州晉江人,今年29歲,育有一子,丁姓女子懷疑丈夫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情緒不是很好,前日和她們一起來廈門玩。昨日中午,丁姓女子提議大家去環(huán)島路散散心,她們4個就開車到環(huán)島路海邊聊天。坐不了一會兒,丁姓女子說自己想到沙灘上走走。過了一會兒,她們就看到丁姓女子跳下海并且一直往外海游去,她們趕快跑過去,大喊“救命”。
眼看著丁姓女子越游越遠,而自己又不會游泳,她的3個同伴急得快掉眼淚了。這時,剛好有兩個賣眼鏡的先生聽到叫喊聲跑過來。
她們于是出價5000元,想讓兩位男子把丁姓女子救上來。兩個賣眼鏡的先生與她們講完價后脫掉外套,下海去救人。當兩位賣眼鏡的男人將丁姓女子救回一半路程后,由于丁姓女子的掙扎,兩位先生就將其放下,自己游上了岸。
丁姓女子的同伴說,兩位先生上岸后,竟來和她們討價還價,她們趕忙下跪,求兩人無論如何要將丁姓女子救起來,可是兩人就是不去,并且各向她們要走了200元。
同伴說,剛好有兩名男游客路過,兩位好心人見狀后立即下水游到丁姓女子身旁,將其拉上岸。兩個男游客上岸邊后,她們立即給那兩個男游客1000元。
——救人者拿錢是應該的
記者再次來到事發(fā)地點,經線人指引,記者很快找到了兩位賣眼鏡的呂先生和胡先生。他們說由于游到丁姓女子身旁時已游了50來米了,返回后他們感到筋疲力盡,而丁姓女子又不配合上岸,他們就只好先游回來。至于對方是否給酬金,兩位先生卻只字不提。在記者的追問下,兩位先生的另外一名同伴才說,他們各有接受對方100元錢的酬金,他認為這是應該的。
專家說法:社會學專家“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不正常
昨日記者采訪了廈門大學社會學副教授朱冬亮老師。他說,在救人的危機關頭,“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是不正常的社會現象。雖然社會提出“見義勇為”獎,但這只是鼓勵自發(fā)助人的行為,提倡無私心的美德。但人們往往曲解了這個獎的意義,變成救人要花錢的不正常的邏輯關系。
把救人當做索取錢財的方式,這種經濟利益的交換反映了當前社會人際關系的冷漠、人與人之間的自私,也反映了現在社會物欲膨脹,社會道德風氣下降、見義勇為的美德逐漸淡化等情況。要反對這種把救人當做經濟交換的行為,反對道德物欲化。
(來源:東南早報;作者:蔡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