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2日電 據(jù)檢察日報報道,侵犯人權犯罪不能一查了之。高檢院瀆職侵權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要從三方面做好嚴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的成果轉化和此類犯罪的深層次治理工作。
這是4月21日召開的部分地區(qū)檢察機關嚴肅查辦侵犯人權犯罪案件專項活動座談會透出的信息。會議要求,要結合侵犯人權犯罪的特點與規(guī)律,切實做好專項活動的成果轉化和犯罪的深層次治理工作。
首先,要通過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宣傳與查辦侵犯人權犯罪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司法解釋,擴大瀆職侵權檢察職能作用的社會影響力;其次,要結合重點部門、重點部位侵犯人權犯罪,選出若干典型,及時發(fā)出情況通報或檢察建議,促使其改進工作;三要針對侵犯人權犯罪問題突出的單位和部門,采取適當措施,跟蹤督促檢查檢察建議的落實情況,開展個案預防和系統(tǒng)預防,做到打擊和預防相結合,強化專項活動的后續(xù)行動和治理效果,更好地遏制和減少侵犯人權犯罪案件的發(fā)生。
據(jù)介紹,高檢院將于5月份派出督辦小組,組織一次專門檢查。在已掛牌督辦了三批82起案件的基礎上,高檢院將公布第四批掛牌督辦案件,推動該專項活動深入開展。(袁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