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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草案將討論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有望寫入

2005年04月18日 08:45

  中新網4月18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政府領導干部資產公布制度有望寫入正在審議中的《公務員法》草案。昨日,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王全杰介紹,他接到全國人大常委會電話,應邀將列席本月下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聽取委員們對《公務員法》草案的立法意見。

  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來自山東煙臺的山東民營科技促進會副會長王全杰向大會提交議案,呼吁建立政府領導干部個人資產公布制度。而全國政協(xié)委員瞿世鏡繼去年提出“官員申報財產”并得到“立法條件尚不成熟”的答復后,今年兩會期間再次提交提案,提請全國人大審議擬訂處級以上官員必須申報財產的法律。

  兩人均建議,立法應規(guī)定處級以及處級以上黨、政部門公務員,在上任與離任時,須向有關部門申報其本人及直系親屬所有動產、不動產;官員直系親屬出國留學、經商,也必須向有關方面申報,其財產向海外轉移或向海外匯款,亦應申報。

  王全杰代表說,上周,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聯(lián)絡部通知他,邀請他列席本月召開的常委會討論《公務員法》草案會議。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名不愿具名的委員介紹,對于代表們提交的議案,如果涉及正在審議的法律時,人大常委會通常會邀請代表列席,考慮在法律草案的修訂中納入該代表的議案內容。(廖衛(wèi)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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