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成(上海體育學院籃球博士生)
火箭隊的前場籃板球問題從賽季初到現(xiàn)在一直被大家議論。
賽季初時,火箭隊戰(zhàn)績不好,很多人都批評火箭隊前場籃板球搶得不夠多,作為中鋒的姚明則首當其沖,成了批評的中心。我覺得這些批評中存在一些專業(yè)上的誤區(qū),如果能夠更深一些了解籃球運動的特點,大家就會明白姚明是何等的委屈。
火箭隊進攻時,對方不論是盯人還是聯(lián)防,他們都處于搶籃板球的有利位置,火箭隊所有隊員必須想辦法從防守隊員身后繞到對方身前,或直接從外線沖進內線,才可能搶占相對有利位置,從而搶到更多的前場籃板球。相對防守時的后場籃板球,進攻時的前場籃板要難搶得多。這是籃球運動的內在特點之一。
除了拼搶的不易,更重要的是另外一些因素。比如,經過那么多場比賽,姚明早已是各隊的眼中釘、肉中刺,從教練到隊員都會想盡辦法限制他的發(fā)揮。他們常采用在三分線附近就開始頂他,阻止他進入限制區(qū),一旦被聰明的姚明繞進去,他們又會采用前后夾擊擋住他的雙腿,讓他移動不得的辦法。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球反彈在限制區(qū)上空,在他周圍可控范圍內,他都會將前場籃板球拼命搶下。但比賽中還是有三種情況是他個人所不能控制的,一是球的反彈,如果投籃的球反彈的方向和距離已遠遠超出限制區(qū),被夾擊的姚明的身高是派不上用場的;二是比賽中他自己也要投籃,尤其是他常在罰球腰的一側投籃,此時,他就沒什么機會去搶前場籃板;第三點是,作為亞洲人種,腿部的爆發(fā)力相對歐美黑人要差些,身高2.26米的姚明更不用說,有時前場籃板球就在他的頭上,只要他伸出雙手就可以抓到,但就在他還沒有要舉起雙手時,一個對手已經先他跳起在空中,他的高度一時被對手的爆發(fā)速度給架空。所以,前場籃板球不是光有絕對身高就行,還要受多種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