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寧波市婦聯(lián)近期公布的“寧波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結果顯示,寧波女性的地位正在發(fā)生著變化,寧波城鄉(xiāng)女性對自己的生活滿意度普遍提高,92.7%的女性對婚姻狀況表示“非常滿意”和“比較滿意”,82%的女性對物質生活表示滿意,76.1%的女性對文化精神生活表示滿意。調查還顯示,寧波女性越來越關心政治、自立意識較強、家庭事務決策權高,而在對待傳統(tǒng)性別角色分工、婦女參與高層決策和一些傳統(tǒng)習俗的見解等問題上,寧波男性表現(xiàn)得還是比較現(xiàn)代、開明。
去年10月始,寧波市婦聯(lián)在全市10個縣(市)、區(qū),74個社區(qū)、村的1317戶家庭展開本次調查,共發(fā)放問卷1500份,實際有1317人參加調查,其中女性對象占63%,參與者年齡最大的55歲,最小的才18歲。
參政議政程度有所提高
在被調查的女性中,45.2%的婦女主動給所在單位、社區(qū)或村提過建議,22.2%的人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過情況,38.4%參與過捐贈活動。同時,調查還顯示,婦女參政議政程度有所提高,有23.4%的婦女擔任過各類領導或負責人,有11%的婦女近5年來參加過地方人大代表選舉。
與男性相比,女性更加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在投票時“盡力了解候選人情況,認真投票”的女性占63.7%,比男性高出12個百分點。與此同時,社會對婦女參與高層決策的期望值較高,對于“在政府高層領導中,至少應有30%是女性”的主張,不僅有78.8%的女性表示贊同,63%的男性也支持這一主張。被調查婦女中,93.7%的女性認為有必要出臺專門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69.9%的女性認為這一法律對保護婦女權益有用。
家庭事務決策權略高于男性
調查顯示,在家庭事務中,女性有比較充分的自主權,家庭決策權男女基本平等,甚至女性還略高于男性。在家庭事務的決策權方面,男女調查對象均傾向于在家庭日常開支方面,“主要由妻子決定”的比例高于“主要由丈夫決定”的比例;在購買高檔商品、是否要孩子、孩子的升學就業(yè)、買房蓋房、從事什么生產(chǎn)、家庭投資或貸款等家庭大事上,“由夫妻共同決定”的比例達到了80%以上。在對個人事務所擁有的自主權方面,被調查對象均表示自己能自主決定,在“您在購買個人的高檔商品時是否可以自己做主”和在出外學習或打工的自主權上,“由妻子做主”的比例要略高于“由丈夫做主”的比例。
傳統(tǒng)性別角色分工和傳統(tǒng)習俗受到挑戰(zhàn)
在被調查者中,77.8%的女性認為,即使配偶收入足夠高,或者家里有大量錢財,自己仍會工作或勞動,其中,持這一觀點的城鎮(zhèn)女性為82%,農(nóng)村女性為67%。對于“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問題,只有44.7%的女士持贊成觀點。這表明,寧波女性的自立意識較強。
調查顯示,婦女法律權利與傳統(tǒng)習俗的沖突有所緩解,寧波的男性也比較現(xiàn)代開明。和女性一樣,寧波男性也多數(shù)人不同意“女性應盡量避免在社會地位上超過她的丈夫”的說法!澳腥藨袚话爰覄铡钡奶岱ǎ80.9%的被調查者表示“同意”和“非常同意”。
更有趣的是,在“出嫁的女兒該怎樣繼承家里財產(chǎn)”這一問題上,調查結果顯示,贊同出嫁女與兄弟平等繼承家庭遺產(chǎn)的女性達42.1%,男性為43.7%,竟大于女性1.6個百分點;在“是否愿意孩子隨母姓”這一問題上,持贊同態(tài)度的女性有23.2%,男性贊同的為20.4%。(徐燕萍張曉芽)
來源:中華女性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