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電(記者 張朔 李靜)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天上午在這里舉行第二次全會。會議表決通過,決定接受江澤民辭去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請求。
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后,代表們認真討論了江澤民請求辭去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信,認真審議了主席團提出的關于接受江澤民辭去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決定草案。
江澤民于去年九月主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了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請求,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作出了《關于同意江澤民同志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決定》。最近,江澤民又主動向全國人大提出辭去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請求。
代表們一致認為,這充分體現(xiàn)了江澤民對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的深謀遠慮,也充分體現(xiàn)了他作為一名真正共產(chǎn)黨人的寬廣胸懷。會議高度評價江澤民為黨、為國家、為人民作出的杰出貢獻。
會議經(jīng)過表決,還通過了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根據(jù)憲法和有關法律,這個辦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人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人選,由主席團提名,經(jīng)各代表團醞釀協(xié)商后,再由主席團根據(jù)多數(shù)代表的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提名。這個辦法還規(guī)定,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補選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候選人獲得贊成票數(shù)超過全體代表的半數(shù),始得當選;決定任命,采用無記名按表決器方式,對人選逐人表決,決定任命的人選獲得的贊成票數(shù)超過全體代表的半數(shù),始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