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日電 司法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吳愛英指出,要深刻認識人民調解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推動人民調解工作的發(fā)展。
據(jù)法制日報消息,吳愛英是在昨天召開的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電視電話會上發(fā)表上述講話的。
吳愛英強調,要進一步強化人民調解工作預防調處民間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確保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減少“民轉刑”和群體性上訪事件發(fā)生。
吳愛英指出,要進一步適應化解矛盾糾紛需要,發(fā)展多種形式的人民調解組織,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規(guī)范化建設,完善人民調解學習、例會、排查、重大糾紛討論、回訪、公開公示等工作制度。要進一步提高廣大調解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境界和依法、依道德調解的能力和技巧,努力提高調解工作的專業(yè)化水準,使調解工作更加合法、規(guī)范,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翟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