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6日電 新京報消息,《北京市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有望今年退出歷史舞臺。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有關人員介紹,市政府提交的今年立法計劃包括廢止該條例。
《外來人員管理條例》系地方法規(guī),1995年4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于當年7月施行,目的之一是為了加強對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的管理。該條例對外來人員在京務工經商設置了一些“門檻”。曾有法律專家評議稱,該條例是目前北京市實施暫住證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據(jù)。
北京市人大法制辦有關人員表示,即使將來廢止該條例,也并不意味著暫住證會取消,這是由于對外來人口的戶籍管理制度仍然按照其他法律、法規(guī)在執(zhí)行。據(jù)了解,依據(jù)同期實施《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戶籍管理規(guī)定》第5條,北京對外地來京人員實行暫住登記和暫住證制度,暫住證是外地來京人員在該市臨時居住合法證明。第6條規(guī)定,各級公安機關應當通過戶籍管理對外地來京人員規(guī)模進行控制。目前該管理規(guī)定依然有效。
該人士認為,廢止《外來人員管理條例》的意義在于對外來人員在京務工經商的管理模式的改變。政府對外來人口管理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解決,但不再使用原來的管理模式和思路。他認為,廢止該條例將意味著政府管理和提供服務并不是針對外來人員,而是外來人員與市民同等對待,一視同仁,這體現(xiàn)了人本主義及對外來人員的尊重。
另據(jù)了解,關于廢止該條例還存在另一種聲音,有人提出應該“立新再廢舊”,即是說先制定出新的管理條例再廢除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