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 | 體 育 |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圖片庫
時 尚 | 汽 車 | 房 產 | 視 頻 |精品商城|供 稿|產經資訊 |專 稿| 出 版|廣告服務 |心路網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廣東高級人民法院將重審佛山“中國行政第一案”

2004年08月10日 09:25

  中新網8月10日電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8月9日,備受海內外媒體及司法界關注的“中國行政第一案”——佛山市民陳錦洪訴佛山市經委(現(xiàn)更名為佛山市經濟貿易局)行政侵權,并索賠國家賠償1.6億一案,廣東高院近日受理了其申述,并將《受理再審申請通知書》送達陳錦洪本人。

  據(jù)悉,陳錦洪狀告佛山市經委行政侵權賠償一案,經過8年的訴累,于2003年12月12日下午由廣東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確認了佛山經委對陳錦洪的兩個免職通知屬違法行政,依法予以撤銷,但對其提出的巨額賠償不予受理。

  陳錦洪對此不服,隨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并組成13人的律師團,于今年3月17日向廣東高院申請再審。陳在《申請書》中指出,廣東高院對自己提出的行政侵權賠償要求不予受理,終審判決未能真正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雖然贏了官司,但卻得不到應有的經濟賠償,難以顯示法律的公正。

  8月9日,陳錦洪表示,廣東高院受理其再審申請,又讓其看到一線“勝利曙光”,只要有一絲機會,他都會去爭取決不放棄。(李朝濤)


 
編輯:聞育旻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