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近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稱,下一步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向是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但他同時指出,實行綜合與分類征稅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需要具備內外部配套條件,否則難以實現新制度的預期目標。因此,要努力改進稅收征管手段,積極推進稅務部門對個人各項所得信息收集系統(tǒng)以及銀行對個人收支結算系統(tǒng)建設,實現收入監(jiān)控和數據處理的電子化,提高對收入的監(jiān)控能力和征管水平。待相關條件基本具備后,再適時推出個人所得稅的改革。
這位負責人說,個人所得稅既是籌集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又是調節(jié)個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中國稅收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2003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為1418億元,占國家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從1994年的1.4%增長到6.5%,已成為中國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征收辦法,將個人所得分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等11個應稅項目,并相應規(guī)定了每個應稅項目的適用稅率、費用扣除標準及計稅辦法。
他說,現行個人所得稅在調節(jié)收入分配和籌集財政收入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中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居民個人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更多的中國公民實際繳納了個人所得稅,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出現了良好的增長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