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7日電 安徽省銅陵市紀委監(jiān)察局日前通報了銅陵縣原副縣長唐宗仁嚴重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
據安徽人民廣播電臺報道,唐宗仁1975年2月參加工作,1998年10月任銅陵縣朱村鎮(zhèn)黨委書記,2003年3月起任銅陵縣政府副縣長。今年3月,銅陵市紀委根據群眾舉報以及其他案件中發(fā)現的線索,對唐宗仁立案調查。
經查,唐宗仁在擔任朱村鎮(zhèn)黨委書記、銅陵縣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大肆索取、收受相關人員巨額賄賂,同時接受多人禮金,非法占有公款,用公款出境和在國內旅游,生活作風腐化。從目前查處的情況看,涉案金額近百萬元。其行為已嚴重違犯黨紀政紀,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銅陵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開除唐宗仁的黨籍,建議市政府給予唐宗仁行政開除公職處分,并依法追繳其非法所得。
鑒于唐宗仁的所作所為已涉嫌犯罪,現已移送司法機關,經銅陵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許可,司法機關已對唐宗仁予以逮捕。(晚間、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