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們樂隊剛出道,在CD CAFÉ演出。底下人頭攢動。
演畢我走下臺,有人擠到我跟前,與我握手:你們樂隊很牛B,你們還要繼續(xù)努力。(革命尚未成功,同志還需努力!)
這個人是崔健。
大約是小學五年級,在電視報上看到《一無所有》的簡譜。
我喜歡那一句:可你卻總是笑我,一無所有。
我是個早熟的人,小學五年級就染上了文青的毛病,寫著古體詩,覺得自己像黛玉MM,孤苦伶仃卻心比天高。
其實沒有人笑我,我當然也不會一無所有。
我對崔健沒有太多感覺,直到后來看到現場,看到他吉他的節(jié)奏和律動,有如不安分的獸。
五歲的時候,我喜歡爬上極高的天梯,一個人呆在上面。
十五歲的時候,我性格開朗,成績優(yōu)秀,喜歡大聲笑。
二十一歲的時候,愛上了一個男人。我喜歡聽別人提起他的名字,自己卻不愛說。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一個人在黑黢黢的村子里踉蹌而行。我遠遠地跟著他,不肯叫他名字,也不肯掉淚。
因為愛他,我輕易地愛上了同他一起的樂隊,他的鼓手老婆,他的同行,他的樂評人,他的老板,他的制作人,以及報道他們的報紙。我愛上他居住的村莊和他的鄰居,以及開往村莊的破敗小巴。我愛上了陽光,在陽光下突然的失聲痛哭,我愛上大街上一切的噪音,突如其來,轉瞬而逝。我愛上超市,愛上繁華的物質,溫暖的肉體,我愛上了和我同住的女孩子,她的疾病以及她死去的母親。我愛上蕭條寂寞的學院生活以及黑暗中難以啟齒的情欲。我愛上那些輕浮放浪的華服少年,忍受并原諒了一切謊言和不公正。
我害怕華燈初上的城市,熙熙攘攘的陌生人群。穿過無數個富麗的商廈,我看到一件灰色的毛衣,在商場燈光之下,它厚實、溫暖。但是許多年前,我還不能買下送他。
兩年前的情人節(jié),是我們幾支無名的樂隊,在天津的體育場為崔健暖場。
我看見崔健在臺上,萬人歡呼。
我忽然想起了1998年。我與他一起坐車到石家莊看崔健的演出。當崔健的歌聲在體育館回蕩,我看到坐在我身邊一直沉默的他,霍然起立。
身為一個命定的吉他手,他熱愛這些:節(jié)奏、律動和熱血的聲音。
那時,我亦下定決心,成為與他一樣的人。
那時,不過是一個學院女子。后來,我真的做了一個搖滾樂隊的主唱。后來的后來,我錄完了一張唱片。有人說好,有人罵,但是所有的歌都是為這個人唱的。盡管,我再也沒有見到他。
青春將遠離我們的身體,崔健將永遠在燈光閃耀的舞臺之上。
而他將永不在我身旁。
眾人歡呼,我的眼淚終于奪眶而出。(來源:青年參考 文/吳虹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