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20日舉行晉升上將軍銜警銜儀式,授予15位高級軍官警官上將軍銜警銜。1955年我國首次實(shí)行軍銜制和人民解放軍1988年恢復(fù)軍銜制以來,我軍已有152位高級軍官警官被授予上將軍銜警銜。
開國上將還有4人健在
1955年9月27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的決議。毛澤東主席向朱德等10人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國務(wù)院總理周恩來發(fā)布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將軍銜,授予55人上將軍銜。之后,1956年、1958年又分別授予王建安、李聚奎上將軍銜。
這57名開國上將授銜時年齡最小的為“紅小鬼”肖華。
目前還有4位開國上將健在,他們是:1909年出生的原中顧委副主任宋任窮,1908年出生的原中顧委常委肖克,1905年出生的全國政協(xié)原副主席呂正操,1913年出生的全國政協(xié)原副主席洪學(xué)智。
洪學(xué)智2次被授予上將軍銜
1965年,軍銜制度被取消,1988年我軍恢復(fù)軍銜制。
1988年9月14日,中央軍委舉行恢復(fù)軍銜制后的第一次授上將儀式,晉升時任中央軍委委員洪學(xué)智、劉華清、秦基偉等17位高級軍官上將軍銜。其中,時任中央軍委委員的洪學(xué)智是我軍唯一一位被2次授予上將軍銜的高級軍官。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guān)于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修改后的軍銜設(shè)3等10級,即將官: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恢復(fù)軍銜制后共授予上將96位
1988年后,中央軍委先后于1993年6月7日、1994年6月8日、1996年1月23日、1998年3月27日、1999年9月29日、2000年6月21日、2002年6月2日、2004年6月20日舉行儀式,授予高級軍官警官上將軍銜警銜。1988年至今,我軍共授予96名高級軍官警官上將軍銜警銜。(來源:新華網(wǎng)記者王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