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7日電 大河報報道,因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chǎn),日前,河南省石油總公司總經(jīng)理辦公室原主任韓某、前兩任核算處處長馮某和張某、副總經(jīng)理谷某被孟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經(jīng)孟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1998年7月至8月,韓某伙同河南省石油總公司原總經(jīng)理陳某(已死亡),挪用公款600萬元。1994年9月,馮某伙同陳某挪用公款6600.2萬元用于某公司的油品經(jīng)營等活動。1994年至2000年,韓、谷二人私分國有資產(chǎn)334.083萬元。
1993年至1997年,韓、馮、張三人用河南省石油總公司平價油加價銷售形成的價差沖減成本,虛增利潤,將多提的效益工資、企業(yè)集體福利等共計2340.4萬元私分掉,兩次合計私分公款2600多萬元。(郭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