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六日電(記者吳慶才))發(fā)生于今年元宵之夜的慘案今天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致三十七人死亡的密云特大踩踏事故的兩名直接責任人——孫勇、陳百年以玩忽職守罪分別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在今年元宵夜密云縣游園活動前,該縣公安局制定了相關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方案,但時任城關派出所所長孫勇、政委陳百年未按規(guī)定派出警力到云虹橋兩端對游人進行疏導、控制,致使云虹橋上人流密度過大,秩序混亂,部分游人在橋西側跌倒后相互擠壓,造成特大傷亡事故發(fā)生。
陳百年的辯護律師黃佩英在判決后接受本社記者采訪時表示,陳百年及其家屬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孫勇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則表示是否上訴要等下周去看守所與孫勇溝通后再作決定。
密云事故發(fā)生于今年二月五日,此次事故造成三十七人死亡、三十七人受傷。今年四月,該縣縣委書記夏強因此事被給予中共黨內警告,該縣縣長張文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