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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再次禁止巴勒斯坦安全人員在拉馬拉佩槍

2004年11月15日 17:42

  中新網11月15日電 據(jù)法新社報道,以色列軍隊星期一恢復了有關巴勒斯坦警察和安全部隊人員不得在約旦河西岸拉馬拉地區(qū)攜帶武器的禁令。

  以色列軍隊是在四天前暫時解除這一禁令的。在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葬禮期間,巴安全人員可以在拉馬拉攜帶武器。

  軍事消息來源稱,這一禁令于星期一早上六點重新生效。

  以色列軍隊視任何在約旦河西岸地區(qū)攜帶武器的巴勒斯坦人為合法的攻擊目標,這一規(guī)定不適用于加沙地帶。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于2003年夏季接管了那里的治安責任。(春風)

 
編輯:張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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