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日電 日前,安徽省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死刑命令,依法將實施強奸、搶劫的罪犯裴光明押赴刑場,執(zhí)行槍決。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2004年3月5日晚9時許,裴酒后竄至被害人章某家,強奸未果。當晚12時許,裴持菜刀和手電筒直奔蓉城鎮(zhèn)新中村火焰山大慈寺。
裴沖進寺內大殿,用刀威逼大殿內的大師們要錢,然后,裴帶著菜刀、手電筒進入香客朱某等睡覺的房間,奸淫了三名婦女,并劫取現金一百五十元。次日上午9時許,裴在青陽縣一浴室被抓獲。(唐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