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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將建安全生產問責制 官員履職不力要引咎辭職

2004年10月09日 14:50

  中新網10月9日電 云南將建立省地縣三級安全生產問責制度和黃牌警示制度,對因不履行職責而導致安全生產嚴重后果的政府領導實行引咎辭職。同時,對危險性行業(yè)和事故高發(fā)行業(yè)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相關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據春城晚報報道,省、地、縣三級政府要建立安全生產問責制度和黃牌警示制度,對安全生產工作不力的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實行問責,對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多發(fā)地區(qū)實行安全生產黃牌警示,對因不履行職責而導致安全生產嚴重后果的政府領導,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引咎辭職。

  此外,云南省政府要求,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量大的單位,從業(yè)人員在100人以上的,必須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不少于3人;從業(yè)人員不足100人的,至少要配備1—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yè)人員在300人以上的必須設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不少于3人;從業(yè)人員不足30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報企業(yè)所在地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李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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