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5日電 據(jù)合肥晚報報道,記者日前從安徽省教育廳獲悉,安慶市教育局制定、出臺了《安慶市中小學教師行為“八不準”》。
這“八不準”包括:不準曠課、私自調課和無教案上課;不準上課前飲酒、在課堂上抽煙和使用手機;不準在上班時間內及工作場所打牌、下棋;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準向學生推銷任何教輔資料或其他商品;不準索要和收受學生或家長的禮品禮金;不準訓斥、羞辱家長;不準違規(guī)搞有償家教和私自在工作日內到外校兼課。
該局還規(guī)定,對違反教師行為“八不準”情節(jié)較輕者,由學校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存入本人檔案,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情節(jié)較重的,由學校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調離教師崗位;情節(jié)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予以解聘或除名,并依法撤消其教師資格;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包庇袒護、壓案不處理、不上報的學校,按師德師風責任制的規(guī)定給予單位有關領導黨紀政紀處分。(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