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今年8月26日,牛群在安徽蒙城縣參加新聞發(fā)布會,將五子牛特殊教育學校移交給蒙城縣委縣政府,并發(fā)表演講稱自己“是一個好人”,做的都是好事。當天,蒙城縣政府也出示審計資料證明牛群的清白。但與此同時,部分牛群的債主和一些蒙城的群眾卻仍不斷向本報記者舉報牛群。為查清事實真相,記者于近日趕赴蒙城深入采訪,發(fā)現牛群在蒙城的所作所為存在四大疑點。
疑點一:巨額捐款去向不明
經濟問題是牛群的債主和一些蒙城群眾舉報牛群時,提及次數最多的,9月1日,記者到達蒙城后,首先對此展開了調查。
9月5日晚,記者通過電話采訪到了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前財務總監(jiān)謝偉。這是謝偉在牛群債務風波后,首次接受記者采訪。
謝偉于2002年5月到2003年5月期間擔任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財務總監(jiān),對五子牛特教學校和五子牛水廠的賬務情況比較了解。他向記者證實,在他任職的一年里,五子牛礦泉水廠的營業(yè)額只有60萬元,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是社會對五子牛特教學校的捐贈。這一點,牛群在2002年11月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親口承認,“我再利用我的知名度到處去募捐,到9月1日正式開學的時候,賬上就有500多萬了”。
對于這些捐款的去向,牛群一直對外界說是進入了中華慈善總會的賬戶,自己沒有落下一分錢。但記者了解到,根據中華慈善總會關于募捐和捐款使用的相關規(guī)定,牛群的捐贈屬于專項捐款,也就是說,由捐款人自行選定捐款使用的方向、地區(qū)或項目。對此,謝偉透露,當時的捐款確實直接進入了中華慈善總會的賬戶,但經過處理,又回到學校的賬上,至于具體數額他記不清楚了,大概是好幾百萬元。
謝偉說,捐款雖然到了五子牛特教學校的賬戶上,但學校其實并沒有得到牛群多少好處。學校有學生180名左右,每人每學年的學費為1400元左右,加上縣財政對每位學生補助的50元,特校每年的資金缺口在25萬元左右。牛群經常會去縣、市、省里活動經費,縣里經常發(fā)動各個單位給牛群學校捐款,縣市財政也會有幾萬的補貼,省民政廳偶爾也能給個幾萬,這樣一來,學校的開銷基本就差不多夠了。牛群原來要為學校建新學校的承諾也隨著移交而落空,現在孩子們還在租來的廠房中上課。
五子牛特教學校前校長張真則告訴記者,他在任的兩個學期,學生的學費、吃住,老師工資以及日常辦公開支等一共只花了50多萬元。
學校既然沒用多少捐款,那這筆錢到底到哪里去了呢?
對此,謝偉告訴記者,“中華慈善總會從來沒有過問過五子牛特教學校的財務和財產去向”。集團所有的開銷,只要涉及錢的問題,從來都是只有牛群簽字才能作數。這些錢去向比較明朗的只有五子牛水廠,牛群花在水廠上的錢大概有200多萬元。
“還有一些比較大的錢去向是北京,我有一次一下就匯了50萬,說是房租。當時是牛群說哪里要錢,我們就打到那個賬上去,至于那是哪里,為什么要打到那里我們都不知道。其余的錢都用在牛群說的一些項目上了。牛群自己也經常有一些報銷,這些報銷則由他說了算,只要有票就可以!敝x偉稱,最后這些項目也沒有見動靜,錢就那樣沒有了,“截至我離開,賬上基本上已經沒有錢了,最后?h長從縣財政拿了200萬去還了他在蒙城農行貸款的200萬,這200萬直到我走還一直沒有還!
9月13日,中華慈善總會財務室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慈善總會沒有動用過一分捐款”,所有的錢都是依據規(guī)定返到了牛群的賬上。過程是,先由慈善總會項目負責人寫申請報告,報告批準后,財務就將款項匯入申請指定的賬戶。記者找到慈善總會的“五子牛特教”的項目負責人王女士,她告訴記者,該項目現在已經移交給蒙城縣政府了。王女士透露,牛群所有的捐款是由蒙城縣財政局管理,慈善總會不會也不能動用這筆款項。
謝偉表示,在他離任時,牛群所有的財務工作全都移交給了蒙城縣財政局管理。但此前,學校賬戶上的幾百萬元捐款到底花哪里,他不清楚。
疑點二:仍是教育公司法人代表
在8月26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牛群已將五子牛特殊教育學校移交給蒙城縣委縣政府,但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依然是牛群。
9月6日下午,記者持介紹信到蒙城縣工商局想了解牛群在蒙城開公司的情況。工作人員稱,可以去蒙城行政服務中心查公司注冊情況。
記者在蒙城行政服務中心意外地發(fā)現,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欄,赫然寫著“牛群”二字。
疑點三:是租地還是非法征地
為證明牛群的清白,8月26日,蒙城縣政府對五子牛水廠占地問題的解釋是:這是在專家建議下,為避免礦泉水受水井周邊的莊稼耕地施肥帶來的污染的租地行為,并與當地群眾簽訂了土地租用協議,協議補償金總額為91.8萬元。目前,水廠已付休耕補償金45.9342萬元,協議約定明年5月1日前再付剩余的土地補償金。
9月5日,記者來到位于蒙城縣三義鎮(zhèn)周樓村周東村民組的五子牛水廠采訪,當地村民卻給出了與政府大不相同的說法。
村民們說,牛群從周東村民組征的這100畝地原本是國家基本農田。按照法律規(guī)定,征用基本農田必須經由國務院批準。但據知情人透露,這塊地根本沒有經過審批。該知情人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由牛群親筆簽名的征用該片土地的補償協議,協議上寫明:“五子牛飲品公司因擴大生產需用地100畝,雙方協商現從周樓村周東村民組一次性征地100畝,協商土地補償價格,實行土地征用辦法,每畝價格7800元,合計土地補償款柒拾捌萬元。”協議第六條還規(guī)定,本協議有效期限50年,期限內不得干涉一切活動,否則按違約承擔法律責任。
知情人告訴記者:“從協議可以看出,這塊地是被征用而非租用!
村民們還紛紛反映,他們其實不同意征地,是縣里和鎮(zhèn)里強制要求賣的,到目前補償金還沒有給完。一位姓周的村民還說:“這些地根本就沒有經過批準,我們村手里僅有這個協議,我們這些村民只是去按了個手印!绷畲迕駛兏械礁油葱牡氖,這塊地除了興修了兩棟新倉庫和門樓以及打了一些水泥地外,剩下的約80多畝地一直處于荒廢狀態(tài)。
當天,記者來到蒙城縣土地局采訪,被告知采訪必須要經過縣委宣傳部。而蒙城縣委宣傳部通訊科邵健的回答是:“特定環(huán)境下的特定事情,要特定地進行對待。”
疑點四:到底是不是紅頂商人
多次有人指出牛群是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紅頂商人”,但是蒙城縣委縣政府以及牛群自己,都認為牛群的身份是特殊的。
蒙城縣委縣政府這樣回答人們的質疑:牛群到蒙城縣擔任掛職副縣長,是經過省、市組織部門同意,并履行了法定程序的。牛群雖是蒙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但并沒有具體分工,不占職數,不拿工資。他雖然也辦了企業(yè),但這是一個福利性的企業(yè),企業(yè)的贏利全部用于慈善事業(yè)。牛群的“從政”與“經商”,是一種特例,是“牛群現象”。他不是一個真正的政府官員,也不是一個通常意義上的民營企業(yè)家。
牛群本人則感嘆:“當官別當我這種官,哪有不占編制、不拿工資的官呢?我這是組織行為,是到這里來鍛煉的。有人說我是‘官商’,首先我不是官,其次商呢?哪有不設會計,讓財政局監(jiān)督的商?我也不參與公司的經營!
9月10日,記者采訪了清華大學廉政研究室的任建民副主任,他告訴記者,從目前的情況看,牛群是十分明顯的紅頂商人,安徽曾有過多起類似的案例。只要是通過人大選舉的官員就是真正意義上的政府官員,其他所謂的不拿工資、不占編制不能成為不是“官”的理由。只要是“官”就不能在企業(yè)里擔任職務,這是中央文件明文規(guī)定的。
據介紹,根據中紀委、中組部的通知要求,2004年4月底以前完成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yè)兼職問題的清理工作,嚴禁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yè)兼職。但是目前,牛群依然是蒙城縣副縣長。9月8日,記者從蒙城縣工商局了解到,牛群依然擔任著包括“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在內的四五家企業(yè)的法人代表。
副縣長的身份給牛群辦企業(yè)帶來了方便。如2002年6月3日下午,蒙城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駱方平主持召開協調會,目的是為解決困擾牛群飲品有限公司發(fā)展的問題。據有關人士介紹,該事件的起因是牛群覺得礦泉水廠外的路不好,提出修路意見后,縣里緊急召開的。當天的紀要上顯示,會議最后決定,修筑從牛群飲品公司到三義鎮(zhèn)的全長兩公里的路面。工程費用由三義鎮(zhèn)出資1萬元,牛群飲品有限公司17萬元,其中2萬元為現金,其余15萬元到企業(yè)發(fā)揮效益后償還,剩下的12萬元全部由蒙城縣交通局承擔。(記者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