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3日電 國家民航總局宣布,從9月1日開始,從境內乘飛機出行的旅客,購買機場建設費改為在購買機票時一并繳納。據(jù)稱,將機場建設費征收前置這一新規(guī)定,是為了“與國際慣例接軌,減少旅客的麻煩,節(jié)省旅客的出行時間”。
《市場報》今日刊載評論指出,表面上看,在時間的價值愈發(fā)寶貴的今天,民航總局推出的這一“便民”新舉措,無疑應當受到歡迎。但是,如果我們仔細品味其中變化,就會弄明白:旅客并沒有得到少跑腿以外的實惠。而最實質的收益,是民航部門在向“國際慣例”又邁進一步的名義下,堅守住了機場建設費征收這塊巨大的“獨食蛋糕”。
文章稱,自從1992年開始征收機場建設費以來,社會各界圍繞著“該不該收”這一話題,與民航總局展開了曠日持久的爭辯與斗爭。許多旅客在購買機場建設費時,總是難解心頭種種困惑——
困惑之一:不明不白。作為旅客,花錢買了機票,就有權利讓飛機安全送到目的地。至于飛機需要超長跑道起飛還是可以垂直升降,不是他們需要關心和解決的問題。飛機飛行全程是個很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除了需要機場外,途間還需要許多導航站、氣象站,不知為何單就機場要另加建設費。依此類推,坐火車、乘輪船,是否也該加收站臺建設費、碼頭建設費?
困惑之二:強加于人。國內航班的機場建設費,除12歲以下的旅客外,每人均為50元。而不管你的航程是遠,還是近;是進入新建的豪華大機場,還是在廁所臭烘烘的小機場;不管是接受“賓至如歸”的服務,還是遭遇冷眼斥責,建設費是一分錢不能少的。
困惑之三:去向不明。機場建設費,顧名思義就是用來建設機場的?。但12年間,這項巨額收費到底用來建設了哪些機場,花到哪里去了,從來也沒有向社會公布過。
困惑之四:鐵打不動。市場經濟的推進和民航業(yè)的快速發(fā)展激發(fā)了各航空公司競爭的白熱化,紛紛用機票打折、延誤賠償、優(yōu)質服務來爭取客源。可令人費解的是,不管機票怎么打折,競爭如何激烈,機場建設費的收取標準卻能堅如磐石。
文章中還寫到,綜上所述,機場建設費的征收支配就具有了明顯的壟斷性、強制性、不公開性,即“霸王條款”的種種特征。機場建設費的征收是不是亂收費,筆者不敢斷言。但是,既然征收了費用,就要有承諾,就要公開收支,就要對繳費者有回報,否則,就違背了起碼的公平原則。(李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