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6日電 據(jù)中通社臺北五日消息:臺灣高等法院五日上午首度就“總統(tǒng)選舉無效”案開庭,庭訊進行至中午結束,審判長諭知選舉無效之訴不可能驗票,最好與當選無效訴訟合并審議。庭訊前,國親繳交了另一訴訟“當選無效”的驗票費用六千萬元臺幣。
連宋陣營以“中選會”為被告所提起的選舉無效之訴,今天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首度開庭。雙方在“公投綁大選”及“三一九”槍擊案發(fā)生后臺灣“中央選舉委員會”未停辦選舉,是否有應作為而不作為,造成選舉無效,有番激烈攻防。雙方爭執(zhí)焦點,在于原告主張“中選會”面對選前發(fā)生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爭議時,并未依法確保選舉在公正情況下進行,被告則反駁對方應明確舉證有無舞弊,不能光是因為輸不起就指責別人有問題。
庭訊中,不只雙方律師團搶著發(fā)言,連審判長都希望能行使闡明權,當庭將“公投綁大選”列為本件選舉無效之訴的重要爭議點,希望雙方再提答辯狀詳細闡明。
連宋陣營另一場“當選無效”訴訟的被告扁呂陣營,也派出三位律師,以“利害關系人”身份聲請參與這場訴訟。此舉引起連宋律師團不滿,要求合議庭駁回。但審判長裁示,在裁定出爐前,三位利害關系人代表可以繼續(xù)參與這場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