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春,來華考察的瑞典學(xué)者赫定委托劉半農(nóng)、臺靜農(nóng)給魯迅寫信,說擬提名魯迅為諾貝爾獎候選人。他們希望了解魯迅本人的意向。
魯迅答復(fù)說:“我不愿意如此。”并說:“諾貝爾賞金,梁啟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這錢,還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們得不到,你看我譯的那本《小約翰》,我哪里做得出來,然而這作者就沒有得到!
魯迅清楚,別人之所以想提他的名,不過就因為他是中國人,他是占了“中國”這兩個字的“便宜”。
他接下來很嚴(yán)肅地說:我覺得中國實在還沒有可得諾貝爾賞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們,誰也不給。倘因為黃色臉皮人,格外優(yōu)待從寬,反足以長中國人的虛榮心,以為真可與別國大作家比肩了,結(jié)果將很壞。(《書屋》薛憶溈文)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