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7日電 據(jù)羊城晚報報道,曾經“在外營運”的廣州市9億元養(yǎng)老保險金目前尚在努力追討,樂觀估計能追回4億元。在昨天(3月26日)上午由楊承華等10名人大代表就“8億多被挪用的養(yǎng)老保險金如何收回”發(fā)起詢問的現(xiàn)場,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杰明進行了詳細解釋,并表示這筆“流失”資金不會影響廣州的養(yǎng)老金發(fā)放,從2001年起廣州已經著手從財政中補回。
昨天的詢問會由楊承華領銜發(fā)起,他指出,養(yǎng)老保險金是群眾的“保命錢”,關系到全市眾多退休職工的利益,也是關系到社會穩(wěn)定的大事。楊承華說,在8億多社保基金被挪用后有關責任人已經受到處理,但這個巨大的虧空如何處理?為此他提出三點疑問:第一,何時才能收回被挪用的8億多養(yǎng)老保險金?第二,被挪用的錢能收回多少?不能收回的有多少?第三,收不回的怎么辦?窟窿由誰來填?他還表示,對于這個問題政府不能回避,如果等事情弄大到了無法收拾的地步就晚了。
針對人大代表的疑問,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張杰明局長表示,涉及的資金是“在外營運”而非“挪用”,因為在當時情況下社;鹗潜辉试S投資的,而且,經過核實,這筆資金數(shù)目達到9億元。張杰明介紹了流落在外的社;鸬谋尘,他說,1993年原勞動部曾經出臺了107號文件,允許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留足一部分周轉資金的情況下,可以拿出部分資金交給社會信貸機構等運作來實現(xiàn)增值。當時廣州市勞動局下屬的社會保險公司就把一部分資金交給下屬的實業(yè)公司進行運作。社;疬M入市場帶有極大風險,到了1994年,原勞動部和財政部又聯(lián)合發(fā)文,要求不得再將社;鹉玫绞袌錾蠣I運,已經投出去的錢要收回。
至于追不回的損失怎么辦?張杰明表示,其實廣州市市政府從2001年開始,每年就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社保風險,而且這筆資金已經“專戶儲存”。他說,目前整個廣州市的社保基金運作良好,自從養(yǎng)老保險金制度建立以來,廣州市已經征收的資金有400多億,退休人員領走的保險金有370億-380億,而且去年廣州養(yǎng)老保險金“現(xiàn)收現(xiàn)付”結余也達到了7億多,所以說“在外營運”的社;,不會影響廣州整個社;鸬恼_\作。他讓代表們放心,整個情況還在控制之下。
報道指出,廣州市的人大代表們就社保基金被“挪用”一事進行的詢問,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開誠布公的態(tài)度和答復讓代表滿意。無疑,一個坦誠透明的政府更能獲得代表的支持,他們的做法也更能讓人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