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今天表示,去年是實施第一個法院五年改革綱要的最后一年,綱要確定的三十九項改革任務基本完成。
肖揚是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作上述表示的。他說,去年中國法院從審判方式、審判組織、審判機制、執(zhí)行管理體制、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了改革,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方面取得明顯進展。目前,第二個法院五年改革綱要的起草工作已經(jīng)完成。
肖揚列舉了中國法院去年著重在三個方面進行的改革探索。
一是進行簡化訴訟程序改革,提高審判效率。實行繁簡分流,重大案件依法按程序嚴格審理;制定《關(guān)于適用簡易程序?qū)徖砻袷掳讣娜舾梢?guī)定》,提高民事審判效率,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
二是開展設立少年法院試點的調(diào)查研究,進一步完善少年審判工作機制。
三是探索法院人事改革,完善分類管理制度。為提高法官素質(zhì),解決書記員和法官職能混淆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guān)部門發(fā)布《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實現(xiàn)了書記員單獨序列管理,為進一步實行法院內(nèi)部各類人員的分類管理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