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電 題:“人權入憲”正逢時 “以人為本”見真章
中新社記者 鄒輝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代表們今日繼續(xù)審議修憲草案。此次修憲內容中的重要一條就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代表接受本社記者采訪時表示,“人權入憲”是中國一個重大進步,對于中國具有重要意義,乃全民之福。
鄭功成說,如今中國政府“三個代表”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施政理念落實正盛,此時“人權入憲”正逢時,凸顯中國“以人為本”。
過去一年中國最高領導層下基層關心民眾疾苦、于細微處體恤百姓。溫總理幾天前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關注民生:五年取消農業(yè)稅,三年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力爭三年基本建成疾病預防控制和醫(yī)療救治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忠林表示,此次修憲的其他內容,實際上與“尊重和保障人權”也有或多或少的關聯(lián),如“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建立健全同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保障制度”等等。
陳忠林說,“人權”內容是不斷演進和豐富的,不同國家以及一個國家的不同階段都有不同的人權內容。“人權入憲”,有利于中國的人權內容隨著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不斷的完善、豐富、發(fā)展。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啟楣表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并成為憲法原則對推動中國人權事業(yè)和社會全面進步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也將為司法機關在面對不同領域利益時,做出有利于保護公民權利的解釋提供憲法依據(jù)。
專家表示,“人權入憲”還有利于中國在國際人權中進行交流與合作,也該會讓有些人閉一閉喋喋不休的嘴了。
“人權入憲”后并非就萬事大吉,關鍵在這一憲法原則的落實。北京大學法學院王磊副教授認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將使中國在今后的立法和法律修訂過程中更加注重對人權的保護;會使政府官員和執(zhí)法人員在執(zhí)政執(zhí)法過程中加強對公民的人權尊重和保護。
中國國務委員唐家璇不久前表示,尊重和維護人權、完善和改進人權保護是中國二十一世紀發(fā)展的重要任務。數(shù)天后全國人大代表們投票通過“修憲”草案時,中國的人權事業(yè)將開啟新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