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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撞人案"女犯丈夫:我根本不是前副省長之子

2004年01月14日 10:19

  中新網1月14日電 “我根本不是高干子弟!”據人民法院報報道,12日下午,在哈爾濱市某單位的一個辦公室里,當記者將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也是自己對該案最大的疑問抖出時,“寶馬撞人案”中的肇事者蘇秀文的丈夫關明波用渾厚而略顯嘶啞的聲音說,“再說,這事兒跟是不是高干子弟有什么關系?”

  關明波說:“網上說我的父親是以前當過黑龍江省副省長的關舟,這有點兒巧合,我的父親叫關亞洲,你說這倆名兒像不像。像不像都是你們記者說的,你們說什么就是什么,你們掌握著宣傳工具呀,我們老百姓能把你們怎么著!再傳下去,指不定還出個什么關歐洲呢!”

  “我父親關亞洲是1998年去世的,去世時是78歲。他生前是(哈爾濱)市建三公司一工區(qū)的工人,是材料員。我媽叫李婭,1980年去世的,去世時才51歲,她生前是家庭婦女,有時在街道干點雜活——我父母實在沒有什么好說的,不過提起他們我還挺不好受,他們在世時沒享過什么!,F在我生活好點,他們也沾不上什么光了!”

  “我再抽棵煙行不?你們不抽,你們是高階層的人,講究,我是大老粗,不講究。講究也不行呀,我原來就吸煙,這一陣子我煙量更是見長呀。你還是抽一棵吧!”關明波站起來,抽出一支“中華”煙,給記者遞上。記者這才仔細打量了他的身材:一米六五左右,很敦實,方形臉因胖而顯圓,下巴“雙”出來一點;皮膚略黑而顯粗;半短的黑色毛大衣里是一件低領羊毛衫,羊毛衫里是一件T恤衫,下身是一條發(fā)皺的灰褲子。被記者拒絕后,關明波又坐下。

  “我知道你在看我這身材。說實話,原來我200多斤,這一段掉了20多斤,還瘦了呢!”

  “說因為我是高干子弟才發(fā)財,我真是哭笑不得呀。我1976年初中畢業(yè),后來當知青下鄉(xiāng)了,我記得那是最后一屆知青。不過去的地方倒是不遠,是市建三公司的青年農場,在(哈爾濱)市郊。三年后我回來接了父親的班,在市建三公司當電工。”

  “那時候工資低,幾十塊錢,我沒事就倒騰點魚呀菜呀什么的,用不好聽的話說就是菜販子。后來就不干電工了。倒騰了一段時間的菜還真掙了點錢,我記得1981年我結婚時手里有幾千塊錢,這個數在那時候可以了。”

  “后來,我就干‘包地溝’,就是干點小工程。生意這才慢慢大起來。2000年在一個建筑材料市場買了一塊地,是土地使用權,還有房子。房子出租給20來家,每家一年交房租,有8萬的,有10萬的,也有10多萬的。主要就是這活。現在政府為了安全防火,要重新蓋房子,我這才成立了一家房地產公司。公司還沒開始干活,就遇見這檔子事兒(車禍)了!”

  “我喜歡車,還有一輛‘奔馳’,買好幾年了。出事的這輛‘寶馬’是去年8月才買的。那輛‘奔馳’不行了,我準備賣了,自己開這輛‘寶馬’。根本沒準備給她(蘇秀文)開。出事前她動過一回我的‘奔馳’,我整了她一頓。她那車把式(技術)我還不知道,前年還是去年我忘了,她開我的車出去,結果回不來了,請人給開回來的。女人,就是虛榮心!”

  “不過男人也有虛榮心。我就喜歡吉利的號!畬汃R’車的那個號(L6666)是交警隊拍賣我花5萬塊錢買來的。我手機號最后也有5個3,也是花兩萬塊錢買來的。我要是有網上說的那本事,還用花錢買?”

  “不知道咋整的,網上還說出事那天我把武警調來。那武警能是我調得動的?我要真有那本事,這輩子還真沒白活!”

  “記者說我花幾萬才把這事兒‘擺平’了。我的的確確花了幾十萬,光賠償就花了20多萬,修車花了好幾萬。給老代(代義權,死者的丈夫)家出的喪葬費是調解協議里沒有的,我覺著給人家造成了這么大的災難,我再在調解協議外拿出來兩萬塊錢,也是應該的,這樣我們心里踏實點。不過我就不明白記者咋總是胡編亂造,我元旦前帶著大米和水果去看老代,報紙上說我那些東西在我們家扔了也沒人吃。他們也不想想,我要是他們說的那么狂,我為什么還要經常去老代家平息人家的怒氣呀。這記者咋恁能編呢,就沒人管管他們?”

  “網上還說我在現場說要花一百萬把事擺平。說真的,咱說不出這種話。人家夫妻幾十年呀……”說到這里,關明波有點哽咽,但忍住后,看了看低著頭坐在身邊的比實際年齡(45歲)略顯年輕但相貌并不算漂亮的蘇秀文,又繼續(xù)往下說,“將心比心哪!出事后,我對老婆一句埋怨話都沒說過,她跟了我20多年,家務都是她操持的,家里現在條件可以了她也不讓雇保姆,我對她沒什么可說的。要是老婆能渡過這一關,我寧愿變成窮人!”

  臨走,沒等記者反應過來,關明波快步上前拉住記者,說:“謝謝你們呀,我感覺到你們是好人。今天總算有人讓我說說話,我憋得慌!”

  新聞背景

  寶馬撞人案

  2003年11月20日上午,哈爾濱市道里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蘇秀文交通肇事造成1死12傷一案。

  在經過一系列舉證、質證、控辯雙方辯護等司法程序后,法庭進入宣判階段,審判長高瑞強當庭宣判:被告人蘇秀文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蘇秀文沒有表示要上訴。

  針對判決結果,互聯網論壇上傳說,蘇秀文是黑龍江省某領導親屬,蘇秀文的丈夫是大老板,“用錢買通了關系”,證人被“封口”等等。還有人稱這是一起司法不公的審判。

  12月30日,東北一家網站發(fā)布消息:負責事故處理的哈爾濱市道里交警大隊有關負責人說,蘇秀文不是黑龍江省或哈爾濱市曾任和現任領導的親屬。

  自2004年1月3日始,遼寧某媒體刊載了采訪當事人的一系列消息,“其核心內容表達的就是由于受到種種壓力,遇害者家屬無力也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而肇事案背后存在種種疑問,并描述了此前從沒有涉及的一些所謂被掩蓋的事實,如蘇秀文說過‘軋死你’的話,蘇秀文有兩份截然不同的口供等”。

  這些消息在網上被轉發(fā)后,迅速引起轟動,北京、廣州等地的媒體紛紛來到哈爾濱進行調查、采訪,一些所謂的內幕、背景、事實真相被大量刊發(fā)出來。隨著這些報道的增加,網絡上要求調查“寶馬撞人案”真相的輿論形成了一股強大的聲勢。

  1月5日,黑龍江省委副書記劉東輝接受有關媒體采訪時強調,不管蘇秀文是不是省領導的子女,即使是,也要堅持依法辦事、秉公處理。

  之后,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省人大副主任馬淑潔向媒體證實,與蘇秀文“沒有任何關系”。

  1月10日,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發(fā)表談話。(格西、羅斌)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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