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1日電 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事故現(xiàn)場的調查取證工作基本結束,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正式批準逮捕。
央視國際報道稱,經過專家一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初步認定了火災的起火部位。在專家組進行現(xiàn)場勘察取證的同時,當地司法部門對事故責任人的調查工作也在加緊進行。
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事故聯(lián)合調查組副組長施衛(wèi)祖說:關于事故有關的主要責任人,現(xiàn)在司法部門加快了進度相互配合進行調查取證,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經過市檢察院的批準,我們已經對永星集團的董事長李文革和永新集團建設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李永開和主管恒德大廈工程建設施工的魏東衡已經進行了批捕。
早前官方新華社的報道說,湖南省衡陽市人大常委會11月15日舉行會議,罷免了坍塌的衡州大廈開發(fā)商永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文革湖南省人大代表職務。作為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事故重大嫌疑人,李文革隨后被當地警方控制。
李文革當年在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和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沒有通過正規(guī)設計單位,擅自施工和雇請設計人員,設計了兩套圖紙,一套用于實際施工,一套用于報建,私自更改了規(guī)劃平面布置圖,將原來三棟平行建筑樓,改為“回”字形的建筑樓,并且將設計的7層樓增至8層,局部增至9層。
報道說,李文革還采取了少報多建、逃避規(guī)費的手段,擅自擴大建筑面積;企業(yè)沒有建筑施工資質,私自雇請人員組織施工,沒有經過質量監(jiān)督部門的工程監(jiān)理,并在補辦手續(xù)過程中,編造虛假合同和許可證件。衡州大廈竣工以后,沒有組織驗收便投入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又私自改變衡州大廈底層的使用性質,沒有辦理報批程序。企業(yè)安全管理混亂,制度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