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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出庭為父親作供 直指廉署人員態(tài)度惡劣(圖)

2003年12月03日 10:52


陳奕迅戴著“黑超”離開法庭,記者爭相采訪(大公報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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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3日電 香港房屋署屋宇裝備總工程師陳裘大涉受賄案昨天繼續(xù)開審,其子陳奕迅由美國返港出庭作供,直指廉署總調查主任楊恩德在他住所錄口供期間態(tài)度惡劣,陳奕迅坦言十分擔心父親情況。

  據(jù)大公報報道,陳奕迅供稱,自己和父親的關系一直很密切,二○○一年八月四日父親被拘捕當日,他正身在臺灣為五、六號一連兩日的演唱會做準備。六日返港,在律師陪同下到達跑馬地寓所,當時楊恩德、徐姓女總調查主任及另一名廉署調查人員已在等候。

  陳奕迅稱,自己不清楚法律,當時多次征詢律師意見,加上期間律師插嘴說話,楊恩德開始不耐煩,更一度拍案說道:“你(律師)不可以阻住我問問題!标愞妊感稳輰Ψ疆敃r的語氣惡劣。

  錄口供接近尾聲時,楊恩德要求陳奕迅簽下口供確認書,陳奕迅表示有些答案并不能肯定而拒絕簽署,楊恩德聲言:“如果你不肯,下次可以去廉署總部錄口供!睏疃鞯屡R走前,吩咐陳奕迅不要將事件告訴任何人,也不能與父親聯(lián)絡,否則便有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陳奕迅的律師費中明指出,楊恩德的態(tài)度與他過往接觸的廉署人員很不一樣,他說:“楊的語氣頗粗魯!标愞妊傅那榫w受到影響,曾見到他用拳頭打門來發(fā)泄不愉快的心情,費中明當時要求在確認口供時,記下當時的環(huán)境,包括陳奕迅受到很大壓力,沒吃飯、樓上裝修等,楊恩德卻威脅說:“如果要寫那么多,就要再錄多次口供!

 
編輯:王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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